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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作者: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发布时间: 2019-09-19

近期,社会上有人以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名义,发布在西藏自治区民族特色精品展示展销中心(西藏会展中心2号馆)招展入馆企业并收取展位费的信息,同时以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名义发布在2020年初举办首届藏历新年年货交易会,并收取7500元-8500元展位费的信息。现就有关情况声明如下:

西藏自治区民族特色精品展示展销中心建设工作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做大做强民族特色产业,打造我区对外交流合作平台的重要举措。企业入馆主要流程为:各地市商务局筛选企业→各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企业产品质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审核企业产品质量→审核通过的企业入馆展示展销。此项工作从未向入馆企业收取任何展位费。同时也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筹备举办2020年首届藏历新年年或交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