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认定第一批 “西藏老字号”的通知
各地(市)商务局:
为推动西藏老字号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培育壮大老字号队伍,根据《“西藏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经企业自主申报、地(市)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现认定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等12家市场主体为西藏自治区第一批“西藏老字号”(见附件)。
希望获得“西藏老字号”称号的市场主体珍惜荣誉,坚持诚信经营,树立品牌意识,坚守品牌特色,坚持不断创新,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各地(市)商务局要进一步加强老字号品牌培育,优化发展环境,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彰显老字号品牌的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
附件:西藏自治区第一批“西藏老字号”认定名单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