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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审批权限下放至地市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3-05

 近日,区商务厅印发《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承接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权限下放至地(市)级商务局。顺利实现了国务院、商务部有关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的阶段工作目标。

 此举意味着,西藏加油站经营资格审批直接由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自行审查决定,审批流程得到了进一步简化,审批时限也将极大缩减。同时,有利于推进全区加油站建设和布局,逐渐形成多元化竞争格局。

 此次改革,取消4项审批事项。原油销售、原油仓储、成品油批发和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无需审批,区、地(市)两级商务主管部门不再受理上述经营资格证书的变更、换证和注销申请业务,现有证书在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不再收回。取消审批后,从事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应当符合企业登记注册、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油品质量等法律法规要求,达到相关标准,取得相关资质或通过相关验收后,依法依规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无需再向区、地(市)两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经营许可。

 此次下放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审批权限后,原来由县(区)、地(市)商务部门初审,区商务厅批准的审批流程,变更为县(区)商务部门初审,地(市)级商务局批准。

 后期,区商务厅将积极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同时,积极推进《西藏自治区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制定,进一步规范全区成品油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