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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统计督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07-17

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授权和批准,西藏自治区统计局2024年第3统计督察组于2024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对自治区商务厅开展了为期7天的统计督察。2025年4月17日,自治区统计局正式向商务厅反馈了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的督察意见。自治区商务厅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全力做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相关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对需要持续巩固并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已健全长效机制。按照统计督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自治区商务厅切实增强抓好统计督察整改的思想行动自觉,站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将抓好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进行全面部署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研究部署。厅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厅党组会,专题研究统计督察整改相关事宜,审定通过《西藏自治区商务厅贯彻落实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成立由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地(市)商务局及厅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专班,梳理形成《西藏自治区商务厅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责任清单》,全面推动整改工作。

(二)拧紧责任链条,全面落实整改。切实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建立统计督察整改调度监督机制,明确整改原则、整改目标、责任分工及整改时限,层层抓好任务落实。同时,在工作专班统一领导下,由分管领导具体抓,专班办公室牵头,各责任部门分工负责,紧盯整改时限,利用常态化商务运行调度机制跟进调度监督,通报进展、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到真抓真改、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并及时向厅党组汇报整改推进情况,为高质高效完成整改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加强联动配合,提升整改效能。根据阶段性整改任务,切实加强与自治区统计局沟通对接,及时印发通知,跟进整改进度,会同相关责任部门规范建立工作台账,以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联动配合抓好行业领域学习教育、建章立制、依法履职、质量控制、档案管理、监督跟进、常态长效、查漏补缺等各环节工作,特别是建立健全和执行落实好商务领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机制,真正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要求,推动商务统计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二、聚焦反馈意见,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照统计督察组反馈意见中发现的4个方面11项问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推动整改措施落实落地。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具体要求方面。

1.针对“传达学习不全面、不及时”问题。一是精心组织抓落实。2025年4月24日,厅党组第6次(扩大)会议研究了统计督察整改有关事宜,持续深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统计督察明确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监督意见、规章制度及选编汇编材料,更加自觉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做到应学尽学、应知尽知。二是强化培训抓落实。邀请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和统计设计管理处专家吴慧梅同志分两次为全区商务系统干部职工开展统计知识培训,发放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通过现场教学,深化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统计责任。三是有力保障抓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商务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统计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定期听取履行统计职能处室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统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强化统计保障、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统计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四是长期坚持抓落实。通过厅党组会、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及党支部、党小组学习等形式,常态开展统计知识学习,特别是通过厅党组会每年至少学习2次,专题研究商务统计重大问题,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部署要求,真正推动常态长效。截至目前,通过厅党组会、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开展集中学习2次,举办集中培训会2次。

2.针对“贯彻落实有欠缺”问题。一是全面系统学习。根据厅机关党委学习计划,机关各党支部、承担统计职能相关处室,通过支部集中学习会、处务会、党小组会及自学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中央统计改革文件和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实施意见等文件的学习,指导各地(市)商务局同步学习,做到相关内容全面系统学习不少于2次。二是及时检验成效。通过常态化商务运行调度机制及时跟进统计督察整改情况,并于2025年5月30日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测试成效良好。三是认真复盘反思。对2021年国家统计督察对商务厅反馈指出的问题认真开展“回头看”,细致梳理并熟知统计督察具体内容,杜绝问题反弹。目前,全区商务系统共组织开展各类集中学习58次,开展统计知识测试1次,通过“西藏商务”微信公众号及西藏商务工作群发布统计知识内容9篇,进一步强化了对统计知识的学习把握,切实做到心中有数。

(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方面。

1.针对“推动商务领域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不够有力”问题。对照商务部及自治区有关通知和方案要求,狠抓责任落实。一是健全责任体系。全面梳理全区商务系统制定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问责制相关制度情况,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督促未制定相关制度的地(市)商务局加快进度,推动建立商务领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确保完成率达到100%,坚决杜绝制度不全、责任不明问题。二是明确责任主体。督促商务领域干部职工准确全面熟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主体,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氛围。目前,各地(市)商务局均制定了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问责制的相关制度。

2.针对“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缺失,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有欠缺”问题。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于2025年5月30日组织全区商务系统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反腐为了人民》第四集《以案促改促治》,切实提升了领导干部及统计工作有关部门负责人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政治高度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以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重大意义,后续每半年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党员干部增强自主学习意识,确保学习的深度和广度,助力解决学习有欠缺问题。

(三)统计法定职责履行方面。

1.针对“部门统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意识,严格执行新修改《统计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商务统计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商务统计工作。二是落实职责职能。严格执行商务领域统计方法和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制度,提高商务领域数据采集、审核、处理、分析能力,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加强统计数据、统计资料发布和管理,依法依规公布统计数据,并及时与自治区统计局共享。

2.针对“执行部门统计调查制度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数据报送率。厅相关处室、地(市)商务局强化并规范对《商贸服务典型企业统计调查制度》具体报表、调查单位数、调查频率、报表内容、报表报送及审核内容的学习掌握。严格执行商务领域统计调查制度,指导企业做好报表报送,依法依规开展好地(市)和自治区级报表审核工作,力争上报率达到95%以上。二是加强沟通,做好成品油和生活必需品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商务部《重要商品市场监测统计制度》,开展成品油和生活必需品统计工作,指导各地(市)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填报有关数据,做好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同时,做好数据档案管理工作,加快推进生活必需品监测平台建设,推动应报尽报。三是加强核查,提高样本企业的质量。为进一步规范生活必需品监测企业管理,优化提升监测企业报送数据质效,对我区生活必需品监测平台注册的86家企业数据报送情况进行核查,筛查出47家报送率较差的企业。制发《区商务厅关于开展生活必需品监测企业优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市)商务局认领属地长期未报送数据的僵尸企业并开展清理和新增监测企业相关工作。目前已申请删除20家监测样本企业和新增13家监测样本企业信息。

3.针对“统计数据资料管理不规范”问题。严格规范管理,加强督促指导。严格落实《商务领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细则》,督促各业务处室规范专项统计调查制度的管理,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等管理制度,对统计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和保存管理。同时,指导地(市)商务局按管理制度规定做好所上报统计数据资料签署盖章。

4.针对“落实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要求不到位”问题。一是全面梳理依法统计。梳理现有统计事项,落实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制度,立即停止未经审批(备案)开展的统计事项,确保与审批的统计调查制度完全一致,减轻基层调查对象工作负担,提高统计调查的严谨性、科学性、规范性。二是从严从实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统计调查制度,对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按年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确保统计调查工作符合统计法要求。

5.针对“统计数据质量审核把关不严,数据加工、传输、发布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把关履行程序。对统计数据进行严格把关,严格履行审签程序,严禁采用微信或电话方式报送数据。二是加强分析提升质量。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提高数据分析质量,并按程序审核后上报和对外发布。三是自查自纠追责问责。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出现类似问题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杜绝随意泄露监测企业信息,确保监测企业信息安全。

(四)国家统计督察整改落实和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方面。

1.针对“国家统计督察整改不到位”问题。一是完善方案解决问题。对标对表“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及厅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学习,结合商务行业统计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完善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确保相关处室全员掌握熟知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内容,全力做好统计督察指出问题整改工作。二是坚持原则狠抓落实。按照“谁主管、谁经办、谁负责”原则,着力从严格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履行统计职责,建立健全整改工作台账,确保整改工作成效经得起检验。

2.针对“未制定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问题。一是有力推进专项整治。严格按照自治区政府部署要求,制定下发了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梳理存在问题,对照整改落实,持续推进统计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二是对标开展专项核查。按照有部署有落实要求,从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监督责任、从严自查自纠、开展专项核查等方面细化落实举措,结合商务统计实际,扎牢防控机制。

三、推动常态长效,巩固督察整改成果

下一步,自治区商务厅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具体安排,以此次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以提高商务统计工作质效为核心,持续强化学习贯彻、压紧压实责任、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统计质量,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巩固深化统计督察整改成果,全力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着力提升商务统计工作水平。

联系人:孙忠博,6831315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