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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促进西藏直播电商发展的意见(2020-2022年)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7-31

各地(市)商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六稳六保”的工作部署,有序推进我区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营造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的浓厚发展氛围,促进新兴消费,加速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六稳六保”的工作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引领,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之下,一手抓脱贫攻坚,一手抓恢复经济社会发展,利用直播、社交、短视频、图文等电子商务新业态模式,以重构人、货、场线上线下融合新场景为出发点,以规范化、系统化、市场化建设为抓手,以特色产业提质增效为核心,以助力脱贫攻坚为目标,坚持发展与规划并重,培育模式创新的西藏知名品牌企业,培育壮大电子商务新兴业态,孵化一批直播电商品牌,培养一批直播带货达人,为贫困地区的农产品打开销路,增加贫困群众的实际收入,营造浓厚的直播电商发展氛围。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促进直播创业、创新和市场有机结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鼓励企业与有条件的市场进行深度融合,推动基础设施共建、平台等资源共享,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直播创业创新经验。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打造“四个一批”工程。即到2022年底,构建一批直播电商产业集聚区、扶持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主播经济公司(以下简称“MCN机构”)、孵化一批网红品牌(企业名牌、产地品牌、产品品牌、新品等)、培养一批电商直播带货达人。着眼三年,通过直播电商集聚优势资源,将藏区特色产业和资源“穿成串、划成片、形成链”,达到集聚效应。

(二)阶段目标

1.夯实基础阶段(2020年)

加强直播培训、直播销售、主流平台授牌入驻等,鼓励拉萨市先行先试,依托当地产业带孵化直播电商产业链。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培育发展区域示范。

2.快速提升阶段(2021年)

加强创业孵化、品牌培育、平台资源对接、供应链对接、物流建设等工作,各地(市)可依托区域产业带,建设并完善直播电商产业链,完成电商直播基地建设。

3.稳步发展阶段(2022年)

加强直播产业链体系管理,赋能特色产业带、区域公共品牌。依托区域产业带建设电商直播产业链,扶持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MCN机构,孵化一批网红品牌(企业名牌、产地品牌、产品品牌、新品等),培养一批网红带货达人,形成一批直播电商产业聚集区,发挥集聚效应。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直播电商顶层设计

1.建立直播电商行业智库。以行业商协会和联盟为主体,邀请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以及直播电商企业的专家学者和直播行业权威人士参加,组建一个直播电商行业智库(专家委员会),承担西藏直播电商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行业发展建设性意见,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智力支撑。

2.定期发布行业分析报告。依托相关行业商协会、电商平台企业,组织专业力量进行市场调研和行业研究,定期发布直播电商行业发展情况报告,客观反映我区直播电商行业发展现状,为政府决策引导、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指导。

(二)打造直播电商产业集群

3.通过直播电商为本地特色产业、优势产业赋能。聚焦行业优势品牌,将域内产业资源“穿成串”,推动各县(市)区差异化协同发展。重点集中在“十品”(即十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包括“青稞、蔬菜、奶牛、牦牛、藏系绵羊、绒山羊、藏猪、藏鸡、藏药材、林果”。“六园”(即六个农产品加工园):包括“拉萨市、日喀则市、昌都市、山南市、林芝市、那曲市农产品加工园”。“三圈”(即三大高原特色农产品旅游体验圈):包括“藏中农耕文化与特色产品旅游体验圈、藏东南景观农业与休闲旅游体验圈、藏西北游牧文化与草原生态旅游体验圈”。

4.依托区域产业带培育一批直播电商基地。在各大产业带推动内容制造、视频技术、直播场景等“一站式”直播产业链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包括平台、主播、MCN机构、供应链、品牌方、内容电商整合营销机构和技术支持等环节的直播电商产业链。通过制定优惠的产业发展政策,着力吸引一批头部、腰部直播电商机构、MCN机构、网红主播在此集聚发展。大力培育直播电商企业,引导其做大业务规模,丰富网红资源,提高运营能力和供应链管理能力,鼓励优质直播电商企业成为各大直播电商平台官方认证的MCN机构,带动壮大直播电商主体。

(三)推动直播电商在其他领域应用

5.鼓励直播电商促进传统商贸领域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直播电商全天候带货特点,推动直播电商赋能商场和专业批发市场转型升级,引导商场和专业批发市场最大限度利用线上和线下两大资源,开拓“线下打烊、线上开播”新运营模式。坚持与专业市场货源错位竞争,鼓励传统品牌参与电商直播,用直播带动销量。利用现有场地资源,推动直播基地入驻,组织商户成立MCN机构,培育一批网红品牌,培养一批“网红老板娘”。启动专业市场直播电商全平台、全产业链的战略合作,探索尝试多层次、全方位深度融合模式,打造产业链品牌IP化,实现线上线下商贸的全面繁荣。

6.加快直播电商在扶贫领域应用。利用5G时代流量经济带来的巨大变化,发动我区直播电商企业参与脱贫攻坚国家战略。围绕“一县一品一特色”,通过直播电商引流带货,帮助贫困地区优质农特产品、滞销农产品线上销售,带动贫困地区增收。培育直播电商“乡村带头人”,开展直播技能培训,提升农户直播操作、运营技能,实现“造血式扶贫”,助力农户长效脱贫。

7.鼓励直播电商与文旅融合发展。利用短视频和直播内容宣传推广我区的雪顿节、藏族造纸技艺、拉萨甲米水磨坊制作技艺、日喀则地区藏族邦典、山南市藏族邦典、卡垫织造技艺、藏医药、藏族唐卡、山南昌果卓舞、日喀则扎什伦布寺羌姆、那曲比如丁嘎热巴、丁青热巴、昌都锅庄舞、芒康弦子舞、风筝制作技艺、山南门巴戏、藏戏、格萨尔史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组织手艺人与境内直播电商机构对接,走入直播间,通过“一人一播”“一品一播”等形式培育新的传播土壤,将手艺人打造成“网红”,扩大以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代表的文化影响力,通过现代技术手段与传统文化的结合讲好西藏故事。

8.探索多元化直播电商应用场景。积极引导住宿、餐饮、旅游、汽车、教育等企业开展直播电商业务,发展“线上引流+实体消费”的新模式。鼓励直播电商企业运用5G技术,促进直播与VR、AR技术融合,提高消费者消费体验。支持企业开展直播新业态和运营模式创新,提升直播效果。借助直播电商数字化升级,推动商贸主体突破传统营销模式,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方向发展。

(四)构建直播电商人才支撑体系

9.开展公益普及性培训。组织传统商贸企业、专业市场商家、网店店主等从事或者计划从事直播电商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直播电商专业基础知识培训,引导相关单位和个人学习直播电商、应用直播电商,培养一批网红主播苗子。

10.开展直播教育培训。在职业院校开设直播电商课程、开展专题培训,培养直播电商专业人才。依托直播机构和MCN机构,在机构资源和资本的有力支持下,针对主播进行包装和打造,保障内容的持续输出,整合电商平台、供应链等行业资源,帮助主播与外部品牌或资源合作,实现就业。

11.组织新人主播培养。依托专业直播电商培训机构、主播孵化机构,重点组织对新人主播进行个性化包装设计,学习自媒体、短视频、电子商务等业务知识,培训粉丝互动技巧,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吸粉能力,通过直播带货实操,培育与产品匹配的主播与团队,帮助专业市场商家和商贸企业培育输送专业对口的主播与直播团队,培养一批腰部及腰部以下网红主播。

12.扶持培育网红达人。依托直播机构和MCN机构,在机构资源和资本的有力支持下,针对专业主播进行包装和打造,保障内容的持续输出,整合电商平台、供应链等行业资源,帮助主播与外部品牌或者资源合作,从而最终实现商业效益,力争培养一批头部网红。

(五)优化直播产业发展环境

13.建立直播电商“诚信规范经营”认证机制。制定直播电商“诚信规范经营”的标准体系,采取政府指导、协会组织、社会参与的方式,对直播电商从业人员和机构进行“诚信规范经营”评选认证,对符合标准的授予“诚信规范经营直播电商达人”“诚信规范经营直播电商单位”或“自治区级或市级直播基地”荣誉称号,树立行业标杆,推动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14.培育主题化、品牌化的直播赛事。推动直播电商与“雪顿节”等独具地方特色的活动相结合,突出藏区产品优势、文旅优势,以赛助销、以赛助创、以赛助练、以赛助培,营造浓厚的网络直播氛围,培育一批直播机构、MCN机构,培育一批带货达人,孵化一批网货品牌。

15.大力营造直播赛事氛围。鼓励直播机构、MCN机构等社团组织、各区(市)县政府和相关企业,以举办邀请赛、公开赛、对抗赛等形式,广泛举办直播赛事。鼓励各地组织开展直播大赛活动,推动藏区文化和直播大赛的交流与融合。

16.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利用西藏学习平台、西藏日报等新闻媒体资源,大力宣传我区直播电商产业发展情况,宣传品牌直播机构、MCN机构、网红品牌和带货达人,营造浓厚的直播电商发展氛围,推动直播电商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直播电商发展,加大直播电商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导相关行业、企业开展直播带货,努力实现常态化开展相关活动。鼓励整合行业资源,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直播带货节庆活动。鼓励并支持各级党政干部为扶贫产品、区域公共(公用)品牌等开展公益性代言带货,及时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二)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区商务厅、区财政厅、区扶贫办、区经信厅等相关部门联动协调的工作机制,积极对接各类主体、各种生产要素,促进生产要素在产业链流动。坚持问题导向,及时解决产业发展遇到的问题瓶颈,强化直播产业创新协调机制,加大跨部门、跨层级合力推进解决问题的力度。

(三)加强政策引导。各地要结合自身特色和优势,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对直播电商予以倾斜支持。鼓励出台税收奖励、人才引进、就业等优惠扶持政策。对影响力大、行业发展带动作用强的项目可报区级直播电商产业集聚区。支持各地根据新业态特点,创新扶持政策,综合利用各种优惠办法,促进直播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四)完善监管体系。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健全纠错容错机制。加强对直播电商平台及商家经营行为的监测与指导,推动主播合法合规开展直播电商带货,督促平台承担网店、内容生态、交易安全、广告等相应监管责任,鼓励建立行业信用信誉评定、奖惩等机制,着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禁售假冒伪劣产品,促进直播电商健康、有序、创新发展。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