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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16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机构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5-16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16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机构的公告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工作机制的通知》(商办建函〔2018〕144号)要求,按照《西藏自治区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藏财采办〔2018〕2号)中“限额之下的,单位可自行实施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的规定(服务类采购项目自治区限额标准为50万元)。由于绩效评价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商务厅从《西藏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入围名录》中选取四川大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子产会计师事务所、西藏卓然天成会计师事务所、西藏博瑞会计师事务所、西藏红裕会计师事务所、西藏恒远会计师事务所、西藏山南会计师事务所、北京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进行询价。4家公司按要求进行了报价,提供了相关资质和公司基本情况。其中:西藏山南会计师事务所报价24.3万元、西藏红裕会计师事务所报价15.8万元、四川大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报价21万元、北京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报价20万元。

经商务厅第22次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确定西藏红裕会计师事务所为西藏自治区2016年度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绩效评价机构。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