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走进商务厅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商务民生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关停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的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7-06

2017年,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在我区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明确指出:“全区现有14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中,有13家达不到环保条件”。为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我厅先后下发了《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藏商发运字〔2018〕6号)、《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环保问题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藏商发建字〔2018〕5号),要求6月1日前全部完成整改工作,对未完成整改的将撤销《资格认定书》。

目前,整改时限已过,我厅对未完成整改工作的企业按《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等相关规定进行了关停,收回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认定书》。待企业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再取消关停、恢复营业,颁发《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格认定书》。在关停期间,一律不准回收、拆解报废汽车,各市(地)商务局要加强与公安、环保、工商的联合检查力度,在督促企业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严查关停期间回收、拆解报废汽车行为。若发现企业关停期间回收、拆解报废汽车的,将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第二十条相关规定处理,并直接撤销《资格认定书》。

为方便群众监督,现将关停企业名单及撤销《资格认定书》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关停企业名单:

1.拉萨市城关区振兴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2.拉萨市恒升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3.日喀则市康达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4.日喀则市兴康物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5.山南市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6.林芝市豫堂废旧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7.昌都市腾飞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8.昌都市胜辉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9.那曲市鑫龙平安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10.那曲市德宝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11.阿里地区恒发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撤销《资格认定书》企业名单:

1.西藏承训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2.西藏自治区物资再生利用公司

 

举报电话:0891-6822230    传真:0891-6869395

邮    箱:xzsctxj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