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部署,推动我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畜产品高效流通,释放农村消费潜力,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县域商业摸底情况。
1.自治区基本情况。西藏位于中国的西南边陲,青藏高原的西南部,辖区内有6个市、1个地区,74个县(区)、699个乡镇(街道)、5565个村(居)。全区常住人口366.01万人。其中,拉萨市常住人口最多,约为87.07万人,阿里地区常住人口最少,仅12.37万人。面积120余万平方公里,占中国总面积的八分之一,是世界上面积最大,海拔最高的高原,有“世界屋脊”、“地球第三极”之称。北邻新疆,东连四川,东北紧靠青海,东南连接云南,南与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等国家毗邻,西与克什米尔地区接壤。国境线长达4000多公里,是重要的国家安全屏障和西南边陲的重要门户。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央有关部委和各援藏省市的大力支持下,全区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奋勇攻坚,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2021年,我区地区生产总值2080.17亿元,比上年增长6.7%;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10.34亿元,比上年增长8.7%。
2.县域商业摸底情况。我区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中仅覆盖了20%多的乡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也未实现全覆盖,县域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及村级便民商店通过市场化手段推进改造建设难度较大,县乡村商业网络体系建设还需中央财政进一步支持。
一是在物流配送方面。我区现有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服务站点)291个,全区从事物流配送的企业422家,有自建物流配送体系的商贸流通企业70家,43个县域物流资源尚未实现整合;从村发出的上行快递包裹成本平均价格约为33.33元/单。
二是在生活服务业方面。平均每个乡镇可提供3种生活服务,主要为餐饮、理发、洗浴服务,养老、护幼、信息中介服务相对覆盖率较低;平均每个行政村可提供2种服务,主要为餐饮、理发,养老、信息中介服务相对覆盖率较低。
三是在农产品流通方面。现有农贸市场114个。由政府参与管理的82个,由第三方自主管理的14个,由社会机构进行管理的18个。有专项资金支持的30个,投入金额2.4亿元。
(二)前期工作进展。
1.出台了系列支持政策。为深入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部署和《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要求,西藏自治区政府将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列为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出台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现代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意见》(藏政办发〔2021〕11号),明确支持电子商务和实体商贸流通有效结合,商贸流通企业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广泛应用,电子商务、冷链仓储服务覆盖所有县(区),促进城乡融合、区域联动。
二是印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发〔2021〕5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的通知》(藏政发〔2021〕9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21〕7号)等支持政策。
三是下达了《中国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重大项目包保推进工作机制>的通知》(藏党办发〔2022〕5号),要求项目领导责任人既要,又要冲锋陷阵,同时还要督导推进。
四是联合财政厅、乡村振兴局等15家厅局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藏商发〔2022〕110号),下发了《商务厅关于做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藏商发〔2022〕175号),明确“十四五”时期,我区将围绕“搭建体系、丰富消费、推动上行、培育主体”四个方面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牧区商业领域生产、供给、销售、物流、服务等全流程高效协同,提升市场主体的竞争力和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2.经济社会高质量持续平稳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经济发展健康快速,社会事业繁荣进步,市场体系建设日趋完善。2012年至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5%,经济增长连续多年稳居全国前列,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000亿元。
一是经济发展态势良好。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从2017年的116户增长至2021的168户,增长44.83%。乡村消费品零售总额由2016年的88.86亿元增长至2021年的142.09亿元,增长57.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和16%,位居西部地区前列。公路总通车里程12.1万公里,乡村公路通达率分别达到100%、99.96%,建有通航机场5个,开辟国内外航线150余条。
二是乡村振兴深入实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持续深化,监测预警机制健全完善,消除返贫风险4467户18597人。启动建设乡村振兴示范村100个,实施帮扶项目2126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达6172个。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村120个。青稞、牲畜良种覆盖率分别达90%和32%以上。
三是特色产业健康发展。粮食产量106.15万吨,青稞产量80.12万吨,创历史新高。肉奶蔬菜产量分别达80.67万吨和89.47万吨,“三品一标”农产品总数1014个。旅游人次、收入分别达4153.44万人次、441.9亿元。“地球第三极”区域公共品牌效应持续显现。
四是商贸物流主体扩大。全区经营物流配送业务的企业达422家,是2015年的2.4倍。京东、顺丰等快递企业已布点到各县和部分乡镇,快递到达行政村数量为1152个,县乡村末端配送服务不断完善。
五是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全区已建成自治区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各1个,地市级服务中心、仓储分拣中心各3个,县级服务中心、物流运营网点各43个(其中边境县16个,覆盖率76.2%),乡镇服务站点273个,村级服务站点817个。累计培训8.6万余人次,带动群众创业就业3200余人。物流网络建设整合后,京东上行物流价格每公斤下降3元。整区推进项目实施后,约40%-50%的客户下单商品,能够从本地仓发货,最快可实现当日达、隔日达。仅今年春节、藏历新年期间西藏线上消费额达5.25亿元,其中:城市线上消费额3.91亿元,同比增长103.07%;农村线上消费额1.34亿元,同比增长97.56%。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和年度分解任务。
“十四五”时期,努力建成一批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冷链物流集散中心、一批县域标准化仓储冷链物流设施,改造一批县域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一批县域农贸市场,培育一批县域商贸流通骨干企业。力争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县县有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有冷链基础设施、有标准化农贸市场、有连锁经营,乡村通快递的“四有一通”良好格局,促进农牧区消费和农牧民增收。
“十四五”时期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目标
目标任务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 | 3个 | 4个 | 2个 | 1个 |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含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县乡村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标准化仓储冷链设施建设) | 15个 | 19个 | 16个 | 4个 |
培育龙头流通企业数量 | 5 | 5 | 4 | |
每年不低于4000万元 |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把县域作为统筹农村商业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强化政府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服务,发挥公共财政和产业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企业在开拓农村市场、构建流通网络体系中的主体作用,推动农村流通网络体系可持续发展。
(二)因地制宜,聚焦短板。综合考虑各地差异、人口分布、市场需求、生态保护等因素,以市场化运营为导向,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本地商业网点布局、功能业态、数量规模、辐射范围等建设内容,不搞“一刀切”、行政指令,杜绝大拆大建,避免商业过剩和同质化竞争。
(三)整合资源,提高效能。以改扩建为主,整合冷链集散中心、县域标准仓储物流设施、偏远乡村果蔬配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和边境县商贸中心建设、脱贫产业等项目资源进行整体规划布局,避免资金重复投入建设、设施闲置或作用发挥不充分的现象。引导企业、邮政、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加强业务协同和资源整合,推动资源要素向我区农牧区市场倾斜,不断补齐农村商贸发展短板。
(四)统筹规划,分级推进。西藏自治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以整区推进的方式开展,优先支持10个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县域冷链标准化等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突出保障24个重点县(区)。各地市以做好基础性、公共性工作为重点,负责谋划本辖区内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规划,统筹辖区内项目推进、藏品出藏、监督检查及评价验收等;各县(区)负责制定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方案,根据项目类型、资金来源分类落地实施。克服等靠要思想,加速推进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
四、县域商业建设类型和标准
本标准和类型为自治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通用类标准,各地在项目实施细则制定时,需参照标准范围,结合本地常住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主体发育程度等因素,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本通用标准进行细化,做到目标可量化、建设有标准。
乡镇商贸中心(乡村商贸综合网点)
功能标准 | 面积 | 设备设施 | |
乡镇商贸中心(乡村商贸综合网点) | 1.提供果蔬肉蛋奶、食品、洗护用品、日用百货等商品零售,满足乡村居民日常、实用型消费。 2.提供生活缴费、邮件快递代收代投等服务。 3.为当地农产品提供代收、代卖服务。 | 经营面积在200㎡左右。 | 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经营设备。可配备电子收款机、手机等设备和信息系统。场地设施符合相关要求。 |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县域综合商贸服务中心)
功能标准 | 面积 | 设备设施 | |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县域综合商贸服务中心) | 区域划分:应按蔬菜区、果品区、粮油区、干货调味品区、水产品区、活禽类、畜禽肉区、熟食区、副食品、百货等商品大类科学分区,合理布局。生熟、干湿、鲜活经营区之间应有通道分隔。功能:提供果蔬肉蛋奶、食品、日化、家居、小家电、小百货等商品零售,满足居民多元消费需求。 对城区和一定范围内的乡镇村提供批发、零售或配送服务。 | 经营面积在500㎡左右。 | 1.市场交易大棚可采用大跨度、大空间钢架结构。有条件的宜建成封闭的室内市场,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混结构。 2.市场地面应硬化、防滑,并向排水槽(沟)倾斜。 3.市场应设置2个以上出入口,通道宽敞整洁。室内市场通道上方应设置悬挂应急疏散警示牌装置。 4.应根据市场规模相应设置停车场。 5.市场应设置公共卫生间,公共卫生间不得设在熟食区域,市场应设置垃圾池或一定数量的带盖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 6.市场内应配备合理的供水系统和排水系统。 7.市场应配备满足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 8.室内市场应达到良好的通风条件。 9.市场内应按国家消防规定,配置消防栓、消防水带、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 10.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开展经营必要的设施设备。 |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标准化仓储冷链设施
功能标准 | 面积 | 设备设施 | |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标准化仓储冷链设施 | 1.提供物流快递的仓储、分拣、中转、配送等服务,配送至县域和乡镇村。 2.对有条件的乡镇、村物流或快件吞吐总量占比60%以上。快递配送从县到村、从村到县不超过5日。 3.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功能。 4.农牧民农牧产品的加工、冷冻、储存及交易。 | 经营面积在500-1000㎡左右。 | 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规划功能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收货区、仓储区、冷藏区、拣选区、发货区等,配备货架、仓库、分拣、配送车辆、冷藏冷冻设施等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
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
功能标准 | 面积 | 设备设施 | |
集散中心 | 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建设要在完善县域商业设施内容的基础上,具备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功能: 1.建立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实现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 2.建设改造具有商品化处理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初加工点、农产品分等分级、预冷仓储、包装等服务),补齐农产品集中采购“最初一公里” 3.实现对市区和一定范围的县域、乡村提供批发、零售或配送服务。 4.提供果蔬肉蛋奶、食品、日化、家居、小家电、小百货等商品批发,满足居民多元消费需求。 5.提供家电、通讯、服装等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商品零售,满足居民大件消费需求。 6.提供娱乐、物流、小额存取代理等服务,打造多功能、多业态、复合型的商业集聚区。 | 经营面积在2000㎡以上。 | 1.多温层仓储区。含冷冻库,用于储存肉类、海鲜等冷冻商品;保鲜库,用于存储蔬菜、水果等。 2.运输配送。通过购置不同温度标准、不同吨位的冷链运输车辆,形成连接县域仓储冷链库和区内外的冷链物流体系。 3.流通加工。设置原料库区与成品库区,加工作业区、低温拣货区与分货区等。 4.交易区。划分食品区、家电区、百货区、家居区等 整体功能设计主要包含冷库和加工间、作业辅助功能区、交易区、配套功能区、附属设施用房等。 5.物流信息处理。物流信息实时采集、分析、传递。向货主提供信息咨询。 |
五、重点工作
(一)完善县域商业设施。
1.实施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提升改造为县域综合商贸服务中心。通过自建、合作等方式,整合利用现有资源,根据常住人口、经济发展水平、县域群众消费需求等因素,实施县域农贸市场标准化提升改造,完善交易设施、冷藏冷冻、加工配送、电子结算、检验检测、安全监控、消防设施等配套设施设备,将农贸市场打造成为县域农牧民日常消费的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提供果蔬肉蛋奶、食品、日化、家居、小家电、小百货、餐饮、美容美发等基本服务。
2.推进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县域标准化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结合现有资源,完善冷链物流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提供物流快递的仓储、分拣、中转、配送等服务,配送至县域和乡镇村,快递配送从县到村、从村到县不超过5日。提升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功能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有效解决当地农牧民农牧产品的加工、冷冻、储存及交易,满足农牧民群众消费需求,丰富农牧民群众的健康饮食生活,促进生产增收。
3.建设乡镇商贸中心(乡村商贸综合网点)。以保障农牧区群众就近便利消费和基本生活服务,依托现有的乡镇、村居商业设施进行改造和赋能,引导县域商贸中心向周边农牧区拓展服务,将乡村打造成为农牧民提供基本消费、电商、电信、金融、邮件快件代收代投、涉农信息等多样化服务的商贸综合网点。提供果蔬肉蛋奶、食品、洗护用品、日用百货等商品零售,提供生活缴费、邮件快递代收代投、农产品代收代卖等服务,满足乡村居民日常、实用型消费。
(二)建设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各地结合区域地理位置及道路交通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等,在十个县区建设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集散中心建设在完善县域商业设施的综合商贸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标准化仓储冷链物流设施、乡镇商贸中心的内容的基础上,具备交易、冷链、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功能。通过建设改造具有商品化处理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初加工点、农产品分等分级、预冷仓储、包装等服务),补齐农产品集中采购“最初一公里”;在销售区域建设加工配送、交易展示、冷藏设施、销售网点、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功能,实现跨区域配送“最后一公里”。实行统一标准、统一采购、统一生产、统一销售,经营面积相对县域商业设施更大、种类更多、功能更加齐全、覆盖面更广,实现对区域内的县域提供批发、采购和配送服务,形成连接县域仓储冷链,保障县域有效供给,覆盖农牧业生产的冷链物流配送体系。
(三)开展“藏品出藏”行动。利用各类三方电商平台、援藏资源、展会资源,举办对接会、洽谈会、展示会、采购会等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活动,联合流通企业、电商平台等开设地方特色产品销售场馆,建设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利用新媒体、直播带货、品牌营销等新技术营销手段,拓宽我区农畜特产品销售市场。支持我区特色农畜特产品加入中国农业品牌目录,推动生产企业挖掘品牌内涵,讲好品牌故事,创新品牌营销,联合流通企业、电商平台等开设品牌农畜特产品销售专区,培育农畜特产品网络品牌,促进品牌农畜特产品销售。完善农畜特产品营销体系,提升市场主体的竞争力和服务水平,推动我区农畜特产品上行。
(四)培育农牧区新型商业带头人。实施专业技能提升培训,为我区农村电商创业者、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优先支持脱贫户、监测对象进行培训,开发专业培训课程、编写教材,开展品牌设计、市场营销、技术应用等培训,加强跨区域人员交流学习,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加强与商贸流通、快递物流、直播电商等各类企业实习实训合作,对培训的运营团队注重转化,对其进行创业指导、资源对接、对口帮扶企业对接,为运营团队的创业和就业配套共享共赢资源。以政府+市场的手段鼓励和推动企业供应链、物流配送、商品和服务“三个下沉”,弥补县域消费市场在商品、服务和物流方面的短板。
六、资金安排及项目计划
(一)支持方式。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相关文件精神,为避免前期的资源闲置浪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将以改扩建为主,整合冷链集散中心、县域标准仓储物流设施、偏远乡村果蔬配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和边境县商贸中心建设等项目资源进行整体规划布局。项目资金采取“自治区统筹、切块到市”的方式,根据项目类型按照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2022年,重点在日喀则市、昌都市、林芝市、山南市、那曲市、阿里地区六个地区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县域商业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征地拆迁,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
(二)多渠道争取资金。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经费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并按照有关规划,提早介入,提前谋划,对具备基础条件、可以落地实施的重点项目,加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争取在项目批复后尽快落地开工。通过商务部评审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由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其他项目各地可利用招商引资、政府专项债券、地方财政、社会资本等方式推进。
(三)实施步骤。
1.规划引领,统规统建。以地(市)为单位,由各地(市)参照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要求和本实施意见,在综合考虑辖区各县人口、经济、市场消费潜力等,摸清底数,盘活现有各类基础设施;充分调研、充分联动,与现有城市规划充分融合,按照多规合一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规划。引导辖区内县域按照规划引领,以点带面对照规划查漏补缺筹备项目,将规划、对应的建设方案、谋划项目等及时报送区商务厅,以择优方式纳入自治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库。
2.逐级申报,各负其责。各地(市)商务部门根据摸底调研情况,统筹制定市级申报方案。2023年起,每年8月30日前报送下一年度项目建设计划,11月30日前报送下一年度申报方案。申报方案应包括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农村商业工作目标(可量化)、主要任务、时间计划等。区商务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方案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通过评审的将纳入年度计划向商务部等部委进行申报。
3.多方筹措,分类实施。各地(市)建立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经费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通过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自治区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利用招商引资、政府专项债券、地方财政、社会资本等予以支持。强化项目谋划,建立项目库,常年筛选、滚动储备、分级管理实施。
(四)项目计划。根据市场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主体发育程度、项目任务要求,结合前期经验,采取“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统分结合”的方式,分四个阶段推进县域商业体系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详见附表)。
七、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自治区成立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日常工作高效推进。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纳入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考核体系,引入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日常管理,加强对项目的指导、监督、考核,保障政策落地见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机制。以招商引资形式、政府专项债券、社会资本投入、中央服务业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自治区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地方财政等多元方式,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同时根据各地(市)县域在项目审批上做到“快事快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在项目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概算、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估等审批流程上给予保障,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经费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
(三)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建立《西藏自治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管理制度》,鼓励各地充分发挥县域商业补助资金引导作用,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市场主体发展情况,适当采取“建运分离”或“建运合一”的形式,通过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
(四)制定项目管理制度。深入实地开展调研,系统梳理,摸清家底,合理安排部署项目用地和规划选址、环评、社会风险评估等项目审批前置要件,科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落实好项目建设准备工作;统筹整合商贸资源,制定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的具体目标、任务、政策、体制机制等;落实产业政策、生态保护、土地使用等有关要求,建立项目库,实行常年筛选、滚动储备,努力形成“申报一批、执行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推进机制。
(五)完善日常监督机制。各地(市)建立本地项目监管机制,加强实地指导监督,覆盖设计、实施、验收、运行、维护等项目的进度、质量、效果,以及预算、执行、决算等全部财务资料,密切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存在的问题。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日常监管,切实加强对承办企业履约能力的考核,既重视项目建设,也重视项目后期的运营。
(六)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在商务厅网站设立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栏,按季度在网络公开已经确定的中央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的相关信息,内容包括确定财政扶持该项目的政府决策文件、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进展情况等,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征求意见窗口(意见反馈电话)等。凡是接受中央财政奖补的地方和企业,须按要求填报项目相关信息数据,各级主管部门依法保护信息安全。
(七)加强宣传推广力度。适时总结我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成效,发现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加强我区各地间的交流与借鉴,增强辐射带动效应。充分利用我区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正向舆论氛围,引导企业加大投入,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不断提升西藏农村商贸流通主体参与度。
附表:
西藏自治区县域商业项目清单
填报单位: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2022年10月
年度 | 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设 | 承办企业 | 奖补金额(万元) | 补助金额(万元) | 绩效资金 (万元) | 内容及标准 | 建设 | 实现功能 | 备注 |
合计 | 37740 | 30340 | 7400 | ||||||||
2022年 | 小计 | 10640 | 8540 | 2100 | |||||||
地市 | 3个地市级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 | 建设 改造 | 地市商务局选择承办企业 | 3000 | 2400 | 600 | 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建设要在完善县域商业设施内容的基础上,具备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功能。 1.建立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实现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 2.建设改造具有商品化处理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初加工点、农产品分等分级、预冷仓储、包装等服务),补齐农产品集中采购“最初一公里”。 3.实现对市区和一定范围的县域、乡村提供批发、零售或配送服务。 4.提供果蔬肉蛋奶、食品、日化、家居、小家电、小百货等商品批发,满足居民多元消费需求。 5.提供家电、通讯、服装等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商品零售,满足居民大件消费需求。 6.提供娱乐、物流、小额存取代理等服务,打造多功能、多业态、复合型的商业集聚区。 | 2年 | 在完善县域商业设施的综合商贸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标准化仓储冷链物流设施、乡镇商贸中心的内容的基础上,具备交易、冷链、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功能。 | —— | |
县 | 15个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 建设 改造 | 地市商务局选择承办企业 | 7500 | 6000 | 1500 | 1.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县域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区域划分:应按蔬菜区、果品区、粮油区、干货调味品区、水产品区、活禽类、畜禽肉区、熟食区、副食品、百货等商品大类科学分区,合理布局。生熟、干湿、鲜活经营区之间应有通道分隔。功能:提供果蔬肉蛋奶、食品、日化、家居、小家电、小百货等商品零售,满足居民多元消费需求。对城区和一定范围内的乡镇村提供批发、零售或配送服务。 | 2年 | 将农贸市场打造成为县域农牧民日常消费的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提供果蔬肉蛋奶、食品、日化、家居、小家电、小百货、餐饮、美容美发等基本服务。 | —— | |
全区 | 评价验收及其他 | 评价验收 | 各级商务部门选择承办 | 140 | 140 | 0 | 开展项目验收评价及县域商业体系所需的其他事项。 | 1年 | 根据年度任务安排,对项目进行评价考核验收。 | —— | |
2023年 | 小计 | 13700 | 11000 | 2700 | |||||||
地市 | 4个地市级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 | 建设改造 | 地市商务局选择承办 | 4000 | 3200 | 800 | 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建设要在完善县域商业设施内容的基础上,具备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功能。 1.建立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实现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 2.建设改造具有商品化处理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初加工点、农产品分等分级、预冷仓储、包装等服务),补齐农产品集中采购“最初一公里”。 3.实现对市区和一定范围的县域、乡村提供批发、零售或配送服务。 4..提供果蔬肉蛋奶、食品、日化、家居、小家电、小百货等商品批发,满足居民多元消费需求。 5.提供家电、通讯、服装等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商品零售,满足居民大件消费需求。 6.提供娱乐、物流、小额存取代理等服务,打造多功能、多业态、复合型的商业集聚区。 | 2年 | 在完善县域商业设施的综合商贸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标准化仓储冷链物流设施、乡镇商贸中心的内容的基础上,具备交易、冷链、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功能。 | —— | |
县 | 19个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 建设 改造 | 地市商务局选择承办 | 9500 | 7600 | 1900 | 1.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县域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区域划分:应按蔬菜区、果品区、粮油区、干货调味品区、水产品区、活禽类、畜禽肉区、熟食区、副食品、百货等商品大类科学分区,合理布局。生熟、干湿、鲜活经营区之间应有通道分隔。功能:提供果蔬肉蛋奶、食品、日化、家居、小家电、小百货等商品零售,满足居民多元消费需求。对城区和一定范围内的乡镇村提供批发、零售或配送服务。 | 2年 | 将农贸市场打造成为县域农牧民日常消费的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提供果蔬肉蛋奶、食品、日化、家居、小家电、小百货、餐饮、美容美发等基本服务。 | —— | |
全区 | 评价验收及其他 | 评价验收 | 各级商务部门选择承办 | 200 | 200 | 0 | 开展项目验收评价及县域商业体系所需的其他事项。 | 1年 | 根据年度任务安排,对项目进行评价考核验收。 | —— | |
2024年 | 小计 | 10200 | 8200 | 2000 | |||||||
地市 | 2个地市级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 | 建设改造 | 地市商务局选择承办企业 | 2000 | 1600 | 400 | 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建设要在完善县域商业设施内容的基础上,具备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功能。 1.建立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实现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 2.建设改造具有商品化处理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初加工点、农产品分等分级、预冷仓储、包装等服务),补齐农产品集中采购“最初一公里”。 3.实现对市区和一定范围的县域、乡村提供批发、零售或配送服务。 4.提供果蔬肉蛋奶、食品、日化、家居、小家电、小百货等商品批发,满足居民多元消费需求。 5.提供家电、通讯、服装等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商品零售,满足居民大件消费需求。 6.提供娱乐、物流、小额存取代理等服务,打造多功能、多业态、复合型的商业集聚区。 | 2年 | 在完善县域商业设施的综合商贸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标准化仓储冷链物流设施、乡镇商贸中心的内容的基础上,具备交易、冷链、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功能。 | —— | |
县 | 16个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 建设 改造 | 地市商务局选择承办企业 | 8000 | 6400 | 1600 | 1.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县域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区域划分:应按蔬菜区、果品区、粮油区、干货调味品区、水产品区、活禽类、畜禽肉区、熟食区、副食品、百货等商品大类科学分区,合理布局。生熟、干湿、鲜活经营区之间应有通道分隔。功能:提供果蔬肉蛋奶、食品、日化、家居、小家电、小百货等商品零售,满足居民多元消费需求。对城区和一定范围内的乡镇村提供批发、零售或配送服务。 | 2年 | 将农贸市场打造成为县域农牧民日常消费的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提供果蔬肉蛋奶、食品、日化、家居、小家电、小百货、餐饮、美容美发等基本服务。 | —— | |
全区 | 评价验收及其他 | 评价验收 | 各级商务部门选择承办 | 200 | 200 | 0 | 开展项目验收评价及县域商业体系所需的其他事项。 | 1年 | 根据年度任务安排,对项目进行评价考核验收。 | —— | |
2025年 | 小计 | 3200 | 2600 | 600 | |||||||
地市 | 1个地市级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 | 建设改造 | 地市商务局选择承办企业 | 1000 | 800 | 200 | 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建设要在完善县域商业设施内容的基础上,具备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功能: 1.建立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实现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 2.建设改造具有商品化处理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初加工点、农产品分等分级、预冷仓储、包装等服务),补齐农产品集中采购“最初一公里” 3.实现对市区和一定范围的县域、乡村提供批发、零售或配送服务。 4.提供果蔬肉蛋奶、食品、日化、家居、小家电、小百货等商品批发,满足居民多元消费需求。 5.提供家电、通讯、服装等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商品零售,满足居民大件消费需求。 6.提供娱乐、物流、小额存取代理等服务,打造多功能、多业态、复合型的商业集聚区。 | 2年 | 在完善县域商业设施的综合商贸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标准化仓储冷链物流设施、乡镇商贸中心的内容的基础上,具备交易、冷链、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功能。 | —— | |
县 | 4个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 建设 改造 | 地市商务局选择承办企业 | 2000 | 1600 | 400 | 1.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县域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区域划分:应按蔬菜区、果品区、粮油区、干货调味品区、水产品区、活禽类、畜禽肉区、熟食区、副食品、百货等商品大类科学分区,合理布局。生熟、干湿、鲜活经营区之间应有通道分隔。功能:提供果蔬肉蛋奶、食品、日化、家居、小家电、小百货等商品零售,满足居民多元消费需求。对城区和一定范围内的乡镇村提供批发、零售或配送服务。 | 2年 | 将农贸市场打造成为县域农牧民日常消费的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提供果蔬肉蛋奶、食品、日化、家居、小家电、小百货、餐饮、美容美发等基本服务。 | —— | |
全区 | 评价验收及其他 | 评价验收 | 各级商务部门选择承办 | 200 | 200 | 0 | 开展项目验收评价及县域商业体系所需的其他事项。 | 1年 | 根据年度任务安排,对项目进行评价考核验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