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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理后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6-18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加强我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精神以及自治区相关工作部署,自治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专班牵头对我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意,保留规范性文件30件,现在自治区政务服务网、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方便市场主体查阅。2021年5月30日后修订或新增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有关规定及时公布。

自治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专班将会同各地(市)、各有关部门,把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清理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持续开展,形成我区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类文件目录管理、定期清理、动态更新发布的长效工作机制。

附件:清理后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