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选2025年西藏自治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的公告
为做好2025年西藏自治区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自治区商务厅面向社会公开征选2025年西藏自治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需求
通过公开征选方式,确定1个企业(单位或联合体,以下统称企业)提供2025年西藏自治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规范、便捷、安全开展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数据汇集、监测、查询等工作。服务时限为签订合作协议至该年度补贴工作结束,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搭建服务平台。入选企业根据2025年西藏自治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要求,搭建2025年西藏自治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完成系统开发、技术对接、数据收集、信息安全保障等相关工作,通过开发手机APP或小程序等,满足2025年西藏自治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数据统计及与商务部系统信息对接等需求。
(二)进行政策宣传。入选企业利用自身资源和渠道,对2025年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消费者知晓率及参与度。
(三)数据汇集监测。服务平台实时汇总补贴申请、补贴审核、补贴发放和资金使用有关数据信息,并提供可视化、图表化、按条件筛选排列导出等细分数据,实现自治区商务厅等有关部门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
二、征选条件
(一)企业的资格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办公地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需提供本单位一级机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具备应用程序开发能力。企业具有计算机软件开发和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能力,能够按照补贴政策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服务平台应用程序开发,建设2025年西藏自治区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数据汇集、监测、查询等程序并按需迭代升级。
5.与政府部门合作网络服务平台建设运维项目,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及违约事件(提供书面承诺)
(二)企业应同时具备的服务条件
1.有相关业务经验。近3年来有承接政府部门类似服务平台的业务经验(提供本企业不少于2个承接类似服务平台案例简要情况),特别是与公安交管、税务部门数据系统共享联通实现在线比对核验的,该企业及其服务平台可作为优先入选对象。
2.有较强技术服务能力。有承接活动所需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为2025年西藏自治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提供线上服务平台,实现补贴数据汇集、监测、查询等功能。开发的服务平台运行顺畅,数据真实完备、安全可靠,具有较强的数据分类汇总、分析处理功能。
3.具有服务响应保障能力。有稳定的技术服务团队,具备较强的风险管控和应急响应能力,能够及时响应和解决服务平台遇到突发问题情况。在拉萨市设有服务网点、配备服务团队。能够接受监管,积极主动配合有关政府部门进行的2025年西藏自治区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监督检查、审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征选程序
(一)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发布征选公告。
(二)有服务意愿的企业提交书面申报资料。
(三)西藏自治区商务厅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公开公示等程序,择优确定服务企业名单并公示。报名企业少于3个时,也可组织专家评审。
(四)西藏自治区商务厅与入选企业签订合作协议。
四、征选报名
本次征选服务平台可接受联合体(联合体的组成不超过2家企业主体,实施方案中应明确各企业主体承担工作任务及责任)。
请有意愿的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总体策划、实施计划、系统设计、平台演示、服务团队、应急预案等)并附符合征选条件有关承诺书和证明资料,形成申报资料(A4版面装订成册,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进行申报。
申报企业应于2025年1月20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3份)报送至自治区商务厅消费促进处。逾期不接受报名。如有疑问欢迎现场及电话咨询。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北京中路45号西藏自治区商务厅消费促进处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91-6811759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