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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申报2025年度线上外贸智慧物流平台业务支持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08-15

为支持边贸物流业企业充分应用智慧物流信息平台,大力发展“互联网+”高效物流,推动边贸物流业务全链条信息化、数据化,现对我区线上智慧物流信息平台进行业务支持,请各物流平台企业按时申报。

一、支持对象

在我区建立或运行的线上智慧物流信息平台。

二、支持标准

对线上物流平台运营主体予以奖励,每引进1家当年在平台开展业务并有外贸实绩的企业奖励2万元。2025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400万元。

三、认定标准

1.我区企业通过线上智慧物流信息平台开展进出口货物运输业务。

2.货源企业在多家平台注册的,按照年度业务量份额分别奖励各平台运营主体。

四、材料要求

1.加盖公章的资金申请文件,含平台基本情况、申请资金支持数量、平台开户行、账号、联系人等。

2.平台上外贸企业发布的货源凭证、运费缴纳凭证、企业清关凭证。

3.平台企业信用中国官网公共信息报告、平台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9月底前报西藏自治区商务厅边贸物流业专项组办公室107,逾期不再接收平台申请。

本工作由西藏自治区商务厅负责解释。

联系人:普布卓玛15289194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