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商务厅现场检查日喀则经开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按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明确的关于“加快日喀则经开区污水处厂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日喀则经开区积极争取资金,确保项目尽快建成投入使用,切实解决污水直排问题”整改要求,日喀则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于2024年8月竣工并通过验收,11月投入运行,经开区污水可得到有效处理。
根据工作要求,自治区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国伟于11月19至20日,赴日喀则经开区现场检查污水直排问题环保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实地查看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审查相关整改材料,并召开专题会议。
姚国伟副厅长强调,一是进一步提高站位,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统筹发展和安全,共同提升日喀则经开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综治水平,凝心聚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二是坚持举一反三,突出常态长效机制建设。要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点带面、查漏补缺,要突出标本兼治,细化职责分工,建立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协调联动相关部门,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化解一类风险,完善一项制度,堵塞一批漏洞,促进日喀则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三是及时做好后续工作,尽快完成销号备案。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范和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公示生态环保整改工作完成情况,日喀则相关部门要将有关佐证材料及时反馈商务厅,区商务厅将积极配合日喀则经开区尽快完成生态环保整改事项销号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