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2024年第3统计督察组 向自治区商务厅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自治区统计局于2025年4月17日向自治区商务厅反馈了2024年统计督察意见。自治区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白玛卫东通报了督察意见,自治区商务厅党组副书记、厅长陈军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自治区统计局第3统计督察组有关同志,自治区商务厅在家班子成员、厅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授权和批准,2024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自治区统计局2024年第3统计督察组对自治区商务厅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开展了统计督察。
督察认为,近年来,自治区商务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商务领域统计调查活动,推动统计法定职责履行,加强商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为全区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支撑。
督察发现,自治区商务厅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具体要求不够全面及时,督促机关各党支部、统计职能相关处室贯彻落实有欠缺。二是推动商务领域建立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不够有力,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缺失,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有欠缺。三是执行部门统计调查制度不够到位,统计数据资料管理不规范,落实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要求不到位,统计数据质量审核把关不严。四是督促责任处室落实国家统计督察整改、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不够到位。
督察组向自治区商务厅提出五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要决策部署。二是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夯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三是严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切实加强商务领域统计工作。四是加强对统计数据全流程管理,切实提升源头数据质量。五是增强政治自觉,高质量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有关整改处理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自治区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陈军同志代表商务厅党组,对督察组给予商务统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认为督察组本着对统计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沟通对接,指出的问题客观全面,提出的整改意见针对性、指导性强,商务厅照单全收、立即行动,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和成果巩固,着力推动商务统计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凝聚思想共识。自觉把抓好督察整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商务领域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性和开展好统计督查整改的重要性,将做好统计督察整改作为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严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推进整改落实;二是压紧压实责任,全面对标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严格对照反馈意见,对统计督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制定整改方案、形成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任务分工,并实行整改销号和跟踪问效,从严从实推进反馈问题整改。三是巩固督察成果,推动常态长效。将统计督察整改与提升商务统计水平、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商务领域防范统计造假责任问责制,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统计资料管理等制度体系,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升统计工作能力,持续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统计督察问题整改成果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