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商务厅召开商务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暨2025年上半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工作调度总结专题会议
8月1日,自治区商务厅组织召开商务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暨2025年上半年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工作调度总结专题会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尼玛顿珠同志主持,各地(市)商务局、厅相关业务处室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办法》《全区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商务厅生态文明高地专班和七地(市)商务局上半年开展商务领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会议部署了商务领域前两轮中央环保督察、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和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会议指出,西藏是重要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西藏生态环境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全球生态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藏高原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潜力在生态,保护好西藏生态环境,利在千秋、泽被天下”。习近平总书记对西藏生态保护工作作出的这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西藏的国家战略地位,为我们全面推进美丽西藏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纲领。十届自治区党委把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纳入全区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中全力推进,做好商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检验我们商务领域干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努力推进西藏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的重要标尺,也是商务系统认真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各级商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工作,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好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各地(市)商务局和区商务厅各业务处室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坚决扛起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的政治责任,按照2023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联合修订印发的《西藏自治区区(中)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认真对照商务领域涉及的7项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监督责任,精准把握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好商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会议要求,各地(市)商务局和区商务厅各业务处室要总结对照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经验,全面进行“回头看”,并按照《全区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要求,锚定商务领域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监管,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商品零售场所、电子商务平台和外卖行业绿色发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划实施,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口岸环保监管,外商外资生态领域投资监管,冷链物流业环保运作监管,商贸流通领域塑料污染治理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高地专班牵头的工作机制。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关注的重点,围绕屡查屡犯的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难点,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检查,注重工作实效,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台账,高质量推动商务领域生态保护各项工作,迎接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确保商务领域不出任何问题,以良好的工作成效迎接自治区成立6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