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入选全国有奖发票试点城市 单张发票 最高奖金达800元!
近日,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公示拟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名单,拉萨成功入选全国有奖发票试点城市,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城市分档安排奖补资金。试点城市将聚焦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行业,个人消费者在上述行业经营主体消费且取得票面100元以上发票即可参与抽奖,单张发票最高奖励达800元,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目前,活动各项筹备工作正有序推进,计划于春节前正式启动。
下一步,自治区商务厅将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税务局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建立试点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完善绩效评价体系,确保试点工作“试出成效”,为西藏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