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报告(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等规定,按照国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工作的部署,2025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报填报工作已于2026年1月1日启动,现就做好我区外商投资企业2025年度年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
2026年1月1日-6月30日
二、填报路径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报送年度报告。2026年6月30日前,年报存在错报、漏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补报或更正。2026年7月1日起,年报存在错报、漏报的,应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通过商务部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网址:wzxxbg.mofcom.gov.cn)补报或更正。
三、参报对象
2025年12月31日前在我区依法设立并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投资企业,不含外资企业再投资、分支机构)。
四、年报内容
年报内容参见《关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19年62号,附件1)、商务部《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常见问题解答及文件汇编》(附件2)。
五、注意事项
外商投资企业如实填报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等法律法规赋予企业的法定义务,若企业不依法依规履行义务,将受到相应惩戒惩处,影响企业资信,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填报时,请务必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按照企业财报及真实经营情况,逐项填写相关数据,尤其注意填报数据的逻辑校验及数值校验。对已填报2025年度年报信息且发现填报数据异常等情况的外资企业,商务部门将通过系统向企业联系人发送短信或电话联系的方式进行提醒,请收到提醒的外资企业对填报数据项再次进行核实并重新上报。
商务部门将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填报年报事项进行行政检查,如发现不报、漏报、迟报及未如实填报等情况,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惩戒。请各外商投资企业高度重视,及时履行法定义务,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后果。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商务
部公告2019年62号)
2.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常见问题解答及文件汇
编
3.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补报程序企业
操作手册
4.外商投资年度报告表(样表)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