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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厅关于公布第一批政务服务容缺受理 目录承诺书和告知书的通告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8-30

为进一步深化我厅营商环境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便民化,根据自治区职转办《关于编制完善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目录、承诺书和告知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厅“放管服”工作实际,我厅编制了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目录、承诺书和告知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制度

容缺受理制度是指对基本条件具备、关键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非关键性材料(非关键性材料是指不影响进行行政审批审查的材料)欠缺的政务服务事项,经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先予受理;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时限,并进行审查,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意见,颁发相关批文、证照的制度。

二、实施范围

容缺受理适用于需要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

三、工作原则

(一)自愿申请。容缺受理以申请人自愿申请为原则,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的,方可进行容缺受理。失信人员不得申请容缺受理。

(二)依法依规。各处室、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设立的相关要求,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开展容缺受理事项工作。

四、工作流程

申请人在办事窗口递交申报材料时,在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非关键性材料存在缺陷或瑕疵的情况下,启动容缺受理:

(一)申请人作出自愿申请并作出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承诺书;

(二)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出具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告知书,并受理办件;

(三)受理办件进入审核程序,办事部门在收到申请人提交(允许采取上门报送、平台报送等办事部门认可的提交方式)的相关补正材料后,按承诺期限作出审批决定;

(四)现场领取、网上电子证照或邮寄送达审批结果(包括决定书、证照、批复等)。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公布实施。将容缺受理事项及容缺材料通过西藏商务厅官网等途径向社会公布,结合群众办事需求,全面实行政务服务容缺受理,真正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

(二)加强宣传引导。容缺受理是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一项便民服务举措,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在具体办理过程要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提升群众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对容缺受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推诿扯皮、办事跑多次的投诉件,对相关窗口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和通报。

附件:1.西藏自治区商务厅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目录

      2.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承诺书

      3.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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