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尽快填报2024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报的通知
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等规定,按照国家商务部关于2024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度报告工作的部署,现就做好我区外商投资企业2024年度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年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截至时间
2025年6月30日
二、填报路径
2025年6月30日前,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相关信息。6月30日后在商务部“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平台”补报更正年报相关信息。
三、参报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前在我区依法设立并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投资企业,不含外资企业再投资、分支机构)。
四、年报内容
商务部《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常见问题解答及文件汇编》(见附件1)规定相关内容,企业须真实准确填报年末从业人数、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投资者信息等关键数据项,注意涉及金额的单位。
五、法定义务
外商投资企业如实开展年报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等法律法规赋予企业的法定义务,若企业不依法依规履行义务,将受到相应惩戒惩处,影响企业形象、资信或将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六、注意事项
填报时,请务必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按照企业财报及真实经营情况,逐项填写相关数据,尤其注意填报数据的逻辑校验及数值校验。
根据商务部统一安排部署,我厅已于近期启动对外商投资企业年报开展相关确认工作。对已参报2024年度年报信息且发现填报数据异常等情况的外资企业,已通过系统向企业联系人发送短信或电话联系的方式进行了提醒,请收到提醒的外资企业对填报数据项再次进行核实并重新上报。还未填报年报信息的外资企业(见附件2),请尽快安排专人按照填报要求务必在6月30日之前完成填报工作。下一步,我厅将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填报年报事项进行行政检查,如发现不报、漏报、迟报及未如实填报等情况,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惩戒。请各外商投资企业高度重视,及时履行法定义务,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后果。
特此通知。
附件:1.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常见问题解答及文件汇编
2.未参报2024年度年报企业名录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办公室
2025年4月22日
联系电话:0891-6832136
联系部门:商务厅外资外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