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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取《西藏自治区“十五五”口岸发展 规划》编制单位的比选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05-13

按照《自治区商务厅(口岸办)关于编制〈西藏自治区“十五五”口岸发展规划〉采购实施方案》安排,我厅计划近期实施《西藏自治区“十五五”口岸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拟通过比选方式选取该项目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编制《西藏自治区“十五五”口岸发展规划》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资金30万元。

二、采购需求

规划编制单位根据我厅采购需求,采取实地调研、座谈、调取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十四五”以来我区口岸发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结合国家及自治区关于对外开放、智慧口岸、强边固防、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部署要求,参照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十五五”规划、国家“十五五”口岸发展规划等,研究提出“十五五”期间西藏口岸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重要举措、组织保障等,为西藏口岸高质量发展提出量化、可操作的方法和路径。

三、比选活动概况

通过比选,择优选取1家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作为项目编制单位,编制单位的工作职责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接受采购单位委托组织编制《西藏自治区“十五五”口岸发展规划》。我单位将通过综合评分确定编制单位,并明确具体事项,签订合同。

 四、资格要求

(一)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完成项目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此次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办法

(一)由商务厅(口岸办)组织厅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成立临时采购专班,依据《西藏自治区“十五五”口岸规划编制单位比选评分标准表》开展评审(详见附件)。

(二)采用综合评审法,采购专班各成员按照报名企业资质、团队人员配置、调研方案、规划方案编制、进度安排等,在听取报名企业汇报后,依据《西藏自治区“十五五”口岸规划编制单位比选评分标准表》逐项打分。

(三)项目编制单位确定。企业最后得分为采购专班各成员打分平均分,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评分最高的单位作为项目编制单位。

六、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编写顺序和格式

(一)比选单位基本情况(格式自拟)

(二)实力与资信证明文件

1.政府招标采购代理资质。

2.获奖证书及客户评价意见。

3.工商行政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4.专职人员、注册执业资格人员(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

5.比选单位比选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文件。

(三)近三年招标代理业绩和获奖情况。

(四)其他

1.以上资料如有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比选单位公章。

2.比选文件须由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当由授权代理人签字时,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比选文件共三份(一正二副)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同一数字的表达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4.比选单位应将比选文件(即正、副本)装入同一个密封袋中递交,并在密封袋上加盖比选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签字。未密封的比选文件将不予签收。

5.比选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人员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出具加盖公章的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

七、比选单位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其比选文件作废

(一)比选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如假证书、假业绩、隐瞒不良行为记录、夸大荣誉、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的相关证件等),在签订合同之前,组织者如发现中选人的比选文件有弄虚作假内容,组织者可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要求中选人赔偿损失。

(二)比选文件附有组织者不能接受的条件。

(三)验证不合格的。

(四)出现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五)出现比选文件前后矛盾。

(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视为废标的其他情形。

八、相关要求    

(一)符合本次比选活动资格条件并愿意参与比选的企业应编制并提交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应于2025年5月13日-5月20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节假日除外)送至区商务厅办公大楼3楼305室(地址: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56号),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二)比选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比选材料要求见附件。

 (三)联系方式:格多,0891-6817014。

九、其他事项

(一)本比选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比选组织者负责解释。

(二)递交比选文件的比选单位少于3家时,应重新组织。

附件:

西藏自治区“十五五”口岸规划编制单位比选评分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属性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投标报价:10分

团队部分:20分

技术部分:70分

投标报价(10分)

投标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团队资质部分(20分)

同类业绩(10分)

投标单位202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省级行业部门或以上口岸领域相关规划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8分;具有省级行业部门或以上经济领域专项课题报告,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2分,两项合计最高得10分。

注: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服务内容页及双方签章页)和成果封面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服务人员配置方案

(10分)

项目负责人具备规划编制的研究经验,同时具备经济领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对应的职称系列(专业)层级得5分;未提供研究经验证明材料此项不得分。

项目团队须具有对外贸易类、海关类、经济类、信息化类、人工智能类等专业人才,每提供1个领域相关专业证书得1分,最高得5分。


技术评分

标准

(70分)

基础调研方案(20分)

提供项目基础调研方案,须对我区吉隆、樟木、普兰、里孜、陈塘、日屋、拉萨航空口岸,拉萨综合保税区,日喀则国际陆地港,亚东边贸通道等进行全覆盖实地调研。调研要广泛收集行业企业、专家、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等意见。

根据各投标人的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20分;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方案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无相关描述不得分。


规划编制方案 (25分)

提供规划编制方案,规划建议文本要符合国家大计方针政策,符合商务现代化发展方向,要紧紧围绕全国口岸相关规划和自治区规划纲要,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具体部署。规划须对西藏口岸发展基本情况进行科学评估和研判,研究提出下一阶段发展方向、推进路径、重点任务和规划实施保障等,至少涵盖口岸扩大开放、基础设施建设、口岸功能提升、口岸经济拓面提质等内容,提供的规划编制建议内容要符合国家战略部署要求,且突出西藏特点,相关措施建议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对各投标单位的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25分;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20分;方案不完成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方案不满足采购需求,不得分。


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15分)

2025年6月底前完成调研工作,9月底前完成初稿,经征求意见和修改后于11月底前完成终稿,12月底前完成报审。

根据上述时间节点提供研究进度计划,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和相应的保障措施方案,且实施进度计划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对各投标单位的方案进行评审。方案优于采购需求,得15分;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方案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不得分。


质量保障措施(10分)

加强与国家口岸办和西藏自治区及商务厅有关规划纲要的衔接,提供动态修正与响应支持。

对各投标单位的方案进行评审。方案科学合理、具体完善且优于采购需求,得10分;方案较为合理、较为完善且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方案不科学、不合理且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