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25年西藏自治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绩效评价项目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就2025年西藏自治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绩效评价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满足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年西藏自治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绩效评价项目
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3.采购需求:需实地开展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上半年支持县域:萨迦县、昂仁县、加查县、扎囊县、卡若区、边坝县、芒康县、八宿县、左贡县、色尼区、巴青县、索县、嘉黎县、波密县;下半年支持县域:墨竹工卡县、达孜区、城关区、曲水县、桑日县、左贡县、卡若区、嘉黎县、班戈县、尼玛县、措勤县、日土县、普兰县)。绩效评价实地检查结束后,出具分报告27份,总报告1份,2022至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整体评估报告1份,总计29份报告。
4.采购服务时间:2025年12月至2026年10月
5.预算金额:方案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不超过38.4万元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服务商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有下列情形的取消比选资格:
(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服务商及绩效评价专家组成员与被绩效评价对象有培训、咨询等利害关系的。
(3)服务商派遣人员有境外(含港澳台)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婚姻关系,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2.采购单位地址: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56号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91-6821931
四、文件资料提交(详见附表)
1.申请人在截止时间内提交项目比选方案。
2.申请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绩效评价经验,能够组建3名具有绩效评价工作经验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其中至少有1人为专业会计师,有2人具备3年以上绩效评价经验),到实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安排1人在服务期内作为长期派驻工作人员。
3.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思路、服务目标、风险评估、重难点分析、服务方法、人员分工、完成时间、进度控制措施、廉洁承诺、保密承诺及方案报价等相关完整资料。
4.申请人应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相关资质证明等复印件。
5.提交方式:现场提交相关资料。
6.现场提交地点: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商服处1205办公室。
7.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日上午11:00(休息日也可电话约定提交)。
五、其它补充事项
提交文件截止后的3日内将答复结果,对没有选中的方案,我单位将具体电话联系相关单位,按照电话约定退件方式进行退回。
附表:
评分表
评分指标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投标资格审查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需提供有效的营业证件)。(10分) | 10分 | |
2.无违法记录(需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证明)。(10分) | 10分 | ||
项目方案 | 1.方案设计可操作性强(7分),要实地开展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涉及24个县区、27个项目)绩效评价工作(5分),以及2022年县域18个县(区)、2024年县域13个县(区)、2025年县域总体评估工作。(5分) | 17分 | |
2.方案高度响应招标文件中关于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具体如下:组建3名具有绩效评价工作经验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其中至少有1人为专业会计师,有2人具备3年以上绩效评价经验),到实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15分)。安排1人在服务期内作为长期派驻工作人员,协助指导各县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充分发挥好项目效益,满足居民消费要求,激发县域经济活力,持续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10分)。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若确需变更,须经甲方同意。绩效评价实地检查结束后,出具27份分报告,1份总报告,1份2022至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整体评估报告,总计29份报告。(10分) | 35分 | ||
3.方案要设定合理的绩效指标(10分)和路线设计(5分),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进度(5分),绩效指标具体要求如下:需结合绩效目标表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经济指标、效益指标等。 | 20分 | ||
报价合理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 8分 | |
总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