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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电子商务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2-24

    2021年,我区商务部门围绕“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为抓手,积极推进电子商务事业发展,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1-10月,全区网络零售额实现138.4亿元,同比增长50.8%。其中,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达到113.3亿元,同比增长52.2%;非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为25.1亿元,同比增长44.9%。全区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13.6亿元,同比增长61.7%。

    一、顶层设计进一步优化。一是起草完成西藏电商“十四五”发展规划初稿,制定完成《西藏自治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整区推进“十四五”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我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为下一阶段开展工作奠定基础。二是编制了《关于深化西藏自治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整区推进促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理清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各项任务。三是向商务部呈报了《关于持续支持“十四五”期间我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请示》(藏商发〔2021〕321号),申请加大支持力度,助力我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二、思想行动进一步统一。一是牵头组织召开了电子商务座谈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印发《区商务厅关于开展第二届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训上门服务”活动的通知》,采取知识讲授、现场培训、交流座谈相结合方式,赴全区七地(市)开展农村电商助力乡村振兴、整区推进项目解读、电子商务进农村新模式培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重要性认识,高位推动全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三是通过商务厅门户网站,加大《电子商务法》及电商创业风险知识宣传,增强农牧区电子商务经营者市场风险意识。

    三、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自治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部门协调,健全了全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出台《区商务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整区推进项目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对整区推进项目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配置、管理、使用、维护、盘点、报废、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做好整区推进项目固定资产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开展专项整改工作。印发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组织2015年-2018年27个示范县开展专项整改工作,实行“整改任务立即挂号、已处理问题及时销号、问题未处理一直留号”的对账销号制度,对确实整改到位的问题,认定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四是扎实开展监管验收。通过定期组织项目承办企业和第三方监管单位召开周例会、派人赴承办企业现场督导等方式,及时跟进整区推进项目进展情况,并就存在问题进行重点督导。 

    四、品牌培育进一步加强。2021年共向中国电商乡村振兴联盟“三品一标”认证帮扶项目工作小组推选12家帮扶企业,其中6家已获商务部乡村振兴免费帮扶认证。统计各地市县域农特产品电商平台销售情况及拟拓宽销售名单,充分发挥大型电商企业作用,推动县域特色优质农产品上行。

    五、流通网络进一步畅通。一是健全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整区推进,构建农牧区电商服务体系,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自治区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地市级服务中心3个,县级服务中心43个,乡镇服务站点273个,村级服务站点817个。二是畅通电商物流网络。积极构建“点、线、网”的农牧区流通网络,推动物流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自治区级大件仓储中心1个、中小件仓储中心1个、分拣中心1个、冷库1个,地市仓储分拣中心3个,已基本建成县级仓储运营网点43个(其中边境县16个,覆盖率76.2%)。“三通一达”大型物流公司已覆盖所有县,整合邮政物流已基本覆盖所有乡村。物流网络建设整合后,京东上行物流价格每公斤下降3元。整区推进项目实施后,约40%-50%的客户下单商品,能够从本地仓发货,最快可实现当日达、隔日达。

    六、电商氛围进一步浓厚。一是开展电商专项促消。积极组织电商企业开展“居家嗨购网上过年——2021全国网上年货节”主题活动。根据数据显示,春节、藏历新年期间西藏线上消费额达5.25亿元,其中:城市线上消费额3.91亿元,同比增长103.07%;农村线上消费额1.34亿元,同比增长97.56%。举办第三届“双品网购节”,4月28日-5月12日活动期间,我区网络零售额4.07亿元,同比增长79.06%。我区推荐的5家电商企业线上线下销售额累计实现867万元。“6·18”期间我区实现网络零售额7.15亿元,同比增长80.12%,增速排全国第一。“双十一”购物节期间,我区实现网络零售额18.7亿元,同比增长44.8%。二是促进电商直播消费。2020年出台《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促进西藏直播电商发展的意见(2020-2022年)》后,直播已成为农特产品上行的重要途径。实施“数商兴农”,引导和发挥“直播+电商+特色”对农牧民增收的重要作用,2021年1-10月,西藏自治区参与直播的商品实现网络零售额22.1亿元,实现网络零售量2429.3万件。参与直播的商品数达22439个,投放率为16.6%。其中,农产品直播的商品数达1744个,投放率13.5%,电商平台助力乡村振兴作用日益凸显。

    七、农特产品进一步热销。1-10月,西藏自治区农产品实现网络零售额13.6亿元。其中,传统滋补、生鲜食品、休闲食品排名前三,零售额占比分别为74%、12.3%、11.8%。从重点商品来看,冬虫夏草、灵芝/孢子粉、肉干肉脯产品热销。截至目前,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累计服务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7万人,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销售农特产品等1522万元,累计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1356万元,积极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带动农牧民群众参与电商创业就业。

    八、电商培训进一步普及。积极开展电商培训,鼓励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和电商企业在电商运营、物流配送等岗位加大对大学生就业倾斜力度。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培训8万余人次,其中培训农牧民、未就业大学生、返乡人员等7.6万人次,带动群众创业就业3200余人,向参加培训人员提供辅导、孵化等定向服务,为农牧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