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408号(A类067号)提案的答复
陈可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村播”新业态、全面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我厅经查阅有关资料,征求区农业农村厅意见建议,并结合我厅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商务部等中央部委高度重视农村电商工作,为发展“村播”奠定基础。
2019-2021年,为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商务部等中央部委拨付资金3.9亿元,并同意我区为全国唯一省区以整区推进模式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涵盖47个县(区)。2019年度整区推进项目第一期资金为3亿元,商务厅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拉萨市净云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公司为建设运营联合体实施企业。项目通过开展“一个中心(即公共服务中心)、三个方面(即农牧区流通基础设施、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电商培训三方面)”建设,共建成1个自治区级、7个地(市)级、47个县(区)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基本实现农牧区电子商务服务全覆盖,在促进农牧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电商人才培训、降低物流成本、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4年3月,商务部、中央网信办、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共青团中央、供销合作总社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用5年时间,基本建成设施完善、主体活跃、流通顺畅、服务高效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同时《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鼓励各地开展村播,这为发展“村播”新业态奠定了一定基础。
二、加大全区直播电商发展政策引导,持续助力“村播”参与者。
为有序推进我区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营造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的浓厚发展氛围,加速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一是我厅印发《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促进西藏直播电商发展的意见(2020-2022年)》(藏商发〔2020〕168号),旨在构建一批直播电商产业集聚区、扶持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主播经济公司(以下简称“MCN机构”)、孵化一批网红品牌(企业名牌、产地品牌、产品品牌、新品等)、培养一批电商直播带货达人。着眼三年,通过直播电商集聚优势资源,将藏区特色产业和资源“穿成串、划成片、形成链”,达到集聚效应。二是积极推荐电商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向商务部推荐电商基地和公司参评国家级电商示范基地、示范企业,西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入选国家级电商示范企业(全国共132家企业),同时推荐“阿佳旺姆”抖音直播号的直播人员白玛翁姆入选“2023农村直播电商优秀案例”。三是编制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政策汇编》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整区推进工作手册》,为进一步做好西藏自治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整区推进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确保项目进度和资金安全。下一步,我厅拟出台《西藏自治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西藏MCN机构、电商直播带货达人管理办法,从政策上加大对直播电商的引导支持力度。
三、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推动直播电商发展。
立足林芝市前置仓建设优势,推进当地直播电商发展。一是协助企业开通短视频平台(抖音)店铺5家,部分企业产品已入驻林芝地(市)级前置仓,企业短视频电商平台店铺运营正常。二是完成20次常态化直播营销,通过开发系统在店铺后台进行数据同步,增强了企业与顾客对物流快递的实时体验。三是建立网络达人分销体系,利用网络达人丰富的粉丝资源,举办2场千万级主播专项营销活动,直播总销售额约175万元。三是完成央视矩阵专场直播。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整区推进项目承办企业邀请了央视拍摄团队在林芝市进行丰收节专项直播活动,着重介绍了西藏风土人情、农特产美食等,活动全网累计观看近2300万次,全网在线观看人数约400万人次。
下一步,我厅计划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与全区县级电商中心开展市场化合作,融合直播电商、短视频电商、大数据营销等农村电商新模式,面向广大农牧民开展品牌培育、网络宣传推广、包装设计、电商代运营等服务,并向乡村延伸,推动农牧区电子商务形成抱团合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电商大数据统计监测显示,全区农村电商及直播快速发展。
数据监测显示,2023年1-12月,西藏自治区农村电商实现网络零售额346665.9万元,在西藏自治区整体网络零售额的比重为14.55%。其中农村农产品实现网络零售额6209.6万元。西藏自治区农产品实现网络零售额117342.4万元。其中,滋补食品、休闲食品、肉禽蛋类排名前三,零售额占比分别为82.09%、13.00%、1.79%。从重点商品来看,冬虫夏草、肉干肉脯、灵芝产品热销。2023年1-12月,西藏自治区参与直播的农产品实现网络零售额22461.7万元,实现网络零售量114.3万件。其中农产品直播的商品数达15119个。西藏自治区直播电商实现网络零售额272192.1万元,同比增长8.41%,零售量3456.7万件。其中抖音、快手分别实现92164.1万元、7638.5万元。目前,全区直播粉丝数量超过百万的电商主播达15人,粉丝数量十万以上的近百人,涌现“阿佳旺姆”“藏农甄选”为代表的一批“三农”主播,其中“阿佳旺姆”在达孜唐嘎乡等地累计助农直播300多场次,销售无公害蔬菜累计370吨,销售额达220万元。通过直播平台的宣传推介,使当地农特产品的销量大幅增加,有效增加了群众收入,激发了群众参与电商的创业激情。下一步我厅将用好电商节庆、特色产品馆、网上展示厅等载体,举办“网红直播”助农活动,引导和鼓励电商企业、当地龙头企业、网红等推广、销售当地农牧区特色产品。
五、直播行业监管日趋完善,推进“村播”新业态依法依规发展。
2021年,国家网信办、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和广电局七部门联合印发《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分别规定了直播营销平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的义务,明确了直播营销行为的8条红线,实现了主体责任全覆盖,流程全覆盖,有利于各方明确行为边界,增强相关主体行为的可预期性。西藏自治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整区推进项目开展以来,全区共组织6大类552场次电商人才培训,累计培训30000余人次。覆盖人群包含政企领导干部、农牧民、返乡青年、大学生等群体。实现了从“无人问津”到“积极参与”的转变。但是相比内地,我区发展“村播”农牧民的平均文化水平较低,在开展直播中尤其缺乏既懂经济、又懂互联网法规的复合型人才和电商带头人。我区电商发展各方面人才尤其是农村电商人才及粉丝量达到一定程度的直播达人、直播电商人才仍然短缺。据监测显示,至2023年底,主营农特产品、粉丝达50万以上的主播全区仅17人。下一步,我厅计划按照《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一是助力农产品上行。组织开展第六批优质农产品认证帮扶工作。二是组织全区电商企业和直播从业者参加商务部拟举办的全国线上电商工作技能培训。三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拟组织举办全区首届直播电商大赛。鼓励支持直播电商从业者投身西藏特色农产品宣传销售活动,同时挖掘直播电商人才,提升主播的专业水平和带货能力。四是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对具有一定基础的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村播活动,积极拓展供销社为农经营服务范围。
感谢您对我区电子商务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及电话:西藏自治区商务厅电子商务处,魏润月,13889056653。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