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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拉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11-23

8月18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中国(拉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就《方案》进行解读。

一、《方案》出台背景

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是我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发展。2021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扎实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2012年12月,国务院确定在上海、重庆、宁波、郑州、杭州等5个城市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2015年,杭州获批设立首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跨境电商综试区或综试区)。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65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已覆盖31个省市区。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区于2022年3月启动申报工作,2022年8月份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向国务院申报拉萨、日喀则跨境电商综试区。2022年11月14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126号),同意设立中国(拉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二、《方案》主要内容

按照国务院批复要求,商务厅联合拉萨市政府起草了《中国(拉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方案》经政府专题会、常务会研究审议,于8月18日正式印发。《方案》共分为四部分,包括总体要求、发展目标、重要举措、组织实施。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为“发展目标”,突出拉萨产业特色和地位优势,以拉萨综合保税区为依托,以培育跨境电商进出口市场主体为重点,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扩大海外营销渠道,培育自主品牌,构建跨境电商全产业链和生态圈。

第三部分为“重要举措”,一是搭建线上综合服务和线下产业园区等2大平台;二是建立信息共享体系、智慧物流体系、金融服务体系、信用管理体系、统计监测体系、风险防控体系、人才发展体系等7个体系,夯实跨境电商发展根基;三是实施制定跨境电商产业发展规划、着力开展跨境电商进口业务、积极开展跨境电商出口业务、积极引进跨境电商企业主体、推动传统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大力优化发展环境等7项举措,培育跨境电商市场主体;四是通过创新海关、税收、外汇、市场等四类监管模式优化跨境电商发展环境。

第四部分为“组织实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支持、加强宣传推广和强化督查检查四个方面为跨境电商综试区的建设发展提供保障。

三、《方案》解读

拉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结合拉萨产业特色和区位优势,以拉萨综合保税区为依托,以培育跨境电商进出口市场主体为重点,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扩大海外营销渠道,培育自主品牌,构建跨境电商全产业链和生态圈。通过积极搭建线上综合服务和线下产业园区平台,建立信息共享体系、智慧物流体系、金融服务体系、信用管理体系、统计监测体系、风险防控体系、人才发展体系以及实施制定跨境电商产业发展规划,着力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积极培育引进跨境电商企业主体等,进一步夯实跨境电商发展根基。同时通过优化发展环境,创新海关、税收、外汇、市场等监管模式优化跨境电商发展环境,助力跨境电商推动传统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和国际市场开拓。

商务厅将按照《方案》要求,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抓实抓好《方案》落地见效,持续完善支持政策,有序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等工作。二是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指导综合试验区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配合做好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招商工作,优化跨境电商发展环境。三是进一步做好统筹协调、跟踪分析和指导服务,复制推广好现有成熟经验做法,支持综合试验区继续大力探索创新,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