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6年西藏自治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部署要求,规范推进2026年全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搭建高效协同、安全可靠的服务支撑体系,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西藏自治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服务平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通过公开征集方式遴选具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运营服务经验的平台机构,承建自治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负责与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平台、各地市相关服务平台实现数据无缝对接,开展全流程数据汇集、动态监测、便捷查询等服务,为政府监管、商户参与、消费者体验提供技术支撑,保障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地见效。
二、服务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 2026年12月31日(具体期限根据自治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实施周期调整)。
三、服务内容
(一)平台搭建与数据对接
1.开发满足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地实施需求的服务平台,实现与国家及各地市有关平台的系统对接、订单信息、补贴数据、商品信息等核心数据实时同步与双向互通,具备迁移、更新现有服务平台数据的能力,按规定要求和时限完成优化调整服务平台功能。
2.支持与全区各地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承接平台、线上平台、支付机构的系统兼容对接,提供标准化接口方案和技术适配服务,确保跨平台数据传输的准确性、安全性和时效性。
3.具备商品编码、能效(水效)标准等信息上传全国系统校验并留存记录能力,保障补贴商品信息合规性。
(二)数据汇集与信息管理
1.建立全维度数据汇集机制,归集消费者身份信息、购买记录、发票信息、商户备案信息(企业经营模式、所属集团、企业规模、企业性质等信息,个体工商户仅需提供经营模式)、补贴申请与核销数据等全链条信息,形成标准化数据台账。
2.搭建补贴商品库并持续维护,对纳入以旧换新范围的汽车、家电、数码产品等品类商品进行分类管理,实时更新商品编码、能效等级、规格参数等关键信息。
3.活动结束后,按要求整理全周期数据资料,形成纸质及电子台账,完整移交自治区商务厅及有关部门归档。
(三)数据监测与风险防控
1.构建动态监测体系,实时汇总补贴申请、补贴审核、补贴发放、资金使用、资格分类、补贴比例等核心指标,T+1日内生成可视化、图表化、按条件筛选排列导出等细分数据,实现自治区商务厅等有关部门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
2.建立风险防控机制,防范 “刷单” 套取补贴、虚假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设置线上线下占比、城乡比例预警阈值,触发预警后立即处置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如发生因平台技术服务等原因造成的补贴资金损失,承担赔付责任。
3.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落实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消费者隐私信息和交易数据安全,杜绝信息泄露、滥用等情况发生。
四、征集条件
(一)企业的资格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办公地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需提供本单位一级机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与政府部门合作网络服务平台建设运维项目,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及违约事件(提供书面承诺)。
(二)企业应同时具备的服务条件
1.有相关业务经验。近3年来有承接政府部门类似服务平台的业务经验(提供本企业不少于2个承接类似服务平台案例简要情况),能够实现与公安交管、税务部门数据系统共享联通、在线比对核验。
2.具有服务响应保障能力。能够专项配备技术服务团队和固定服务网点,具备较强的风险管控和应急响应能力,能够及时响应和解决服务平台遇到突发问题情况。能够接受监管,积极主动配合有关政府部门进行2026年西藏自治区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监督检查、审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能够利用自身资源和渠道,对2026年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消费者知晓率及参与度。
五、征集程序
(一)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发布征集公告。
(二)有服务意愿的企业提交书面申报资料。
(三)西藏自治区商务厅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公开公示等程序,择优确定服务企业名单并公示。报名企业少于3个时,也可组织专家评审。
(四)西藏自治区商务厅与入选企业签订合作协议。
六、征集报名
本次征选服务平台可接受联合体(联合体的组成不超过2家企业主体,实施方案中应明确各企业主体承担工作任务及责任)。
请有意愿的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总体策划、实施计划、系统设计、平台演示、服务团队、应急预案等)并附符合征选条件有关承诺书和证明资料,形成申报资料(A4版面装订成册,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进行申报。
申报企业应于2025年12月29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3份)报送至自治区商务厅消费促进处。逾期不接受报名。如有疑问欢迎现场及电话咨询。
地 址:拉萨市金珠西路56号西藏自治区商务厅消费促进处
联 系 人:罗旭
联系电话:0891-6811759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