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西藏自治区培育壮大汽车后市场消费的若干措施》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26〕2号)、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培育壮大汽车后市场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费函〔2026〕145号)部署要求,着力破除汽车后市场领域不合理限制措施,加快培育新业态、打造新场景,激发汽车后市场活力,更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汽车消费需求,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商务厅牵头草拟了《西藏自治区培育壮大汽车后市场消费的若干措施》,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6年8月27日至9月2日
二、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整体吸纳,请写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有关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箱、传真信函等形式,于2026年9月2日前反馈西藏自治区商务厅消费促进处。
1.电子邮箱:xzxiaofeichu@126.com
2.传真:0891-6862170
3.信函:拉萨市金珠西路56号自治区商务厅消费促进处,邮编850000
附件:西藏自治区培育壮大汽车后市场消费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