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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70号(D类045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08-15

欧吉扎西、梅多卓玛代表

您提出的“纳木错乡建立加油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水平的发展,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偏远地区农牧民群众加油难的问题日益突出。为了满足偏远地区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油需求,商务厅党组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以保障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油需求:一是调整“十三五”加油站建设指标。商务厅经过认真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意见建议,按照地(市)商务局提出的申请,调增新建加油站规划建设分布,重点满足乡、镇一级用油需求;二是鼓励符合要求的企业到乡镇等偏远地方建设加油站。由于我区地理环境特殊,地广人稀,在偏远农牧区建设加油站成本高、收益小,企业建加油站积极性不高,申请去乡、镇一级新建加油站企业较少。下一步,商务厅已联合相关部门起草了在农牧区新建加油站的相关规定,积极鼓励企业到偏远农牧区新建加油站,尽最大可能解决农牧区加油难问题。

截止目前,我厅未收到拉萨市当雄县要求在纳木错乡新建加油站的申请,近期如有企业有意愿到拉萨市当雄县纳木错乡附近新建加油站,请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向所在地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自治区商务厅,如相关建站手续符合国家《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范围内且项目选址不属于纳木错自然保护区,项目符合环保要求的我厅将给予大力支持。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成品油市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求意见表》并与我们联系。

联系单位: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

联 系 人:巴桑

联系电话:13989018583 ,0891_6864263(传真)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