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180号(C类023号)提案的答复
李文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西藏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由发改、财政部门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我区单一窗口建设和运维的建议
2019年6月11日自治区发改委向我厅发来《关于报送自治区“十四五”中央预算内投资信息化储备项目的通知》(藏发改办函【2019】338号),要求我厅积极谋划“十四五”中央预算内投资信息化建设,根据《“十三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发改高技【2017】1449号),报送项目资料。为此,我厅拟将西藏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作为重要信息化项目进行申报。如申报成功,我区西藏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资金即可落实。运维资金方面,根据《西藏口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西藏口岸发展资金可以支持电子口岸运行和维护。因此,虽然未能设立专项资金,如得到区发改委和财政厅的支持,我区单一窗口建设和运维可得到保障。
二、关于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单一窗口平台建设,尽快实现数据落地的建议
2018年,我厅向区财政厅申请了单一窗口平台数据落地工作所需预算,但财政未支持,因此无法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完成该工作。同时,在上海口岸办的支持下,承接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上海美华系统有限公司已经与我办取得联系并进行了初步沟通,目前该企业正在根据我办需求制定数据落地方案。
三、关于成立西藏电子口岸服务中心(事业单位)的建议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工作是贸易与信息化系统的结合,其中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涉及诸多专业知识和技能,我厅目前尚无此类人才,下一步我厅将加大与自治区组织部门的沟通,争取成立西藏电子口岸服务中心,也请政协西藏委员会帮助呼吁。
感谢您对我区口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我厅的答复意见您是否满意?请您填写《征询意见表》并及时反馈给我们。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