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西藏自治区家政从业人员培训项目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就西藏自治区家政从业人员培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家政从业人员培训项目
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3.采购需求:
(1)家政行业主要需求。一是组织具备家政培训经验的机构及专家,面向全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通过对家政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开展培训,着力打造一支专业技能扎实、职业素养良好的家政服务队伍,更好满足我区消费者的服务需求。二是加快推进我区家政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与规范化水平,引导家政企业向品牌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增强我区家政服务行业市场竞争力。三是聚焦农牧民技能提升与就业增收为目标,通过专业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推动农牧民逐渐实现转移就业,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致富。
(2)具体培训内容及要求。一是培训要求。以涵盖家政服务(基础知识、整理收纳)、保育师(育幼、托育)以及机构安全管理为重点内容培训家政从业人员50名,培训天数为10天。二是师资要求。邀请从事家政业务的专家或者聘请具有丰富经验和持有较高(中级以上含中级)等级资质证件且具备导师或培训条件的人员(包括本地行业专家)。
4.预算金额:方案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不超过12.95万元。
二、申请条件
(一)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服务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有下列情形的取消比选资格:
(1)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服务商及跟踪评估专家组成员与被跟踪评估对象有培训、咨询等利害关系的。
(3)服务商派遣人员有境外(含港澳台)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婚姻关系,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二)廉洁要求
服务商在执行本项目业务时有下列行为的,将终止委托合同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1.违背职业道德、玩忽职守,或者与被检查单位有关人员相互串通、弄虚作假。
2.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3.服务商以任何形式将服务工作转包给其他服务机构。
4.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三、采购程序
(一)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发布比选公告。
(二)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应于2026年4月24日上午13:00前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书面比选资料(详细资料要求见附表),逾期不予受理。提交文件截止后的3日将答复结果,对没有选中的方案,我单位将具体电话联系相关单位,按照电话约定退件方式进行退回。
(三)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召开比选评审会,根据服务商提交的材料及现场讲解(或线上讲解)进行综合打分评选,产生预选服务商。
(四)比选结果在商务厅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与入选服务商签订合同。
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2.采购单位地址: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56号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商服处1205办公室,0891-6821931。
附表
西藏自治区家政从业人员培训项目评分表
单位名称(评分对象):
指标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培训方案与内容设计 | 1.培训课程体系:覆盖母婴护理(GB/T31771)、托育(育幼)、家务服务等核心模块,缺一项扣2分。 | 15分 | |
2.培训教材与教具:国家人社部或行业协会认证教材(5分),配套实操教具(如婴儿模型、护理设备等)(3分)。 | 8分 | ||
3.培训时长与结构:按照每天8课时,每课时45分钟,培训天数不得少于13天。 | 7分 | ||
师资资质 | 1.师资力量:公认权威专家得满分;高级家政服务员/育婴师职业资格(4分);省级职业技能大赛评委或获奖者(3分);3年以上家政行业教学经验(3分)。 | 10分 | |
2.师资配置:每班配备专职教师2名(5分);行业专家(如三甲医院护士长)兼职授课(5分)。 | 10分 | ||
实施能力与经验 | 1.同类项目经验:近3年完成家政类培训项目,每1个市级以上项目加1分(上限4分);每1个省级项目加2分(上限4分)。 | 8分 | |
2.实训基地:自有或合作实训场地≥200㎡(3分);配备标准化护理实操室(2分)。 | 5分 | ||
3.就业对接:与家政企业签订就业合作协议,提供就业率≥80%的证明。 | 25分 | ||
价格与成本控制 | 1.报价合理性: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 4分 | |
2.增值服务:承诺免费复训(2分);提供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分)等。 | 4分 | ||
服务保障 | 建立24小时投诉渠道(2分);承诺2小时内响应投诉处理(2分)。 | 4分 | |
总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