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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 《西藏自治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 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10-28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西藏自治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5月31日










西藏自治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精神和《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发〔2024〕5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着力推动汽车换“能”

(一)深入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支持汽车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0000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在国家补贴基础上,自治区再给予3000元综合消费补贴(成品油消费券或充电卡等)。对个人消费者出售二手乘用车并购买新车或单独购买乘用车新车的,以裸车价为基准价,5万元(不含)以下补贴2000元,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4000元,10万元(含)以上15万元(不含)以下补贴7000元,15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11000元,20万元(含)以上补贴15000元,个人消费者为农牧民群众的,在补贴标准上再给予2000元补贴。同一辆新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责任单位:商务厅,财政厅,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

(二)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各地(市)因地制宜制定支持政策,对消费者将个人名下非标电动自行车报废淘汰并新购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具体补贴方式和标准由各地(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责任单位: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

着力推动家电“智”

深入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支持家电(含洗衣机、冰箱、电视机、热水器、3C数码产品、取暖器、家用制氧机等)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向家电销售企业交售废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按照满500元减100元、满1000元减200元、满1500元减300元、满2000元减400元、满3000元减600元、满5000元减1000元、满7500元减1500元发放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交售旧家电和购买新家电的品种无需一一对应。责任单位:商务厅、财政厅,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

(四)实施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以旧换新。支持消费者将旧炊具(含旧厨电)以旧换新购买高原多功能系列烹饪炊具产品,对纳入以旧换新目录清单的旧炊具(含旧厨电)给予最高200元的估价(以旧换新目录清单另行制订),由财政资金补贴给高原炊具生产销售企业,消费者凭据抵扣该部分价款,并可叠加享受政府给予的消费券及商家给予最低30%的让利优惠。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

着力推动家装厨卫“焕新”

深入开展家装厨卫以旧换新。支持家装厨卫消费品(含家具、厨卫、建材等)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居产品的,按照满500元减100元、满1500元减300元、满2000元减400元、满3000元减600元、满5000元减1000元发放家装厨卫以旧换新消费券责任单位:商务厅、财政厅,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

四、着力推动回收服务换

六)促进报废回收拆解对新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场地投资规模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3000万元(不含)以下、3000万元(含)以上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补助;对年拆解报废机动车达到500辆(含)以上800辆(不含)以下、800辆(含)以上1000辆(不含)以下、1000辆(含)以上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商务厅、财政厅,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

加强废旧家电回收利用。落实废旧家电规范回收处理补贴,对处理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目录》中废旧家电的合法企业,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数量给予定额补贴。各地(市)因地制宜制定支持政策对家电销售企业“送新拖旧”按新家电销售额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方式和标准由各地(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厅、商务厅,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

、保障措施

(八)广泛动员参与。各地(市)要扩大农牧区消费券发放规模,为农牧区群众申领、核销消费券提供便利,让消费品以旧换新惠及更多农牧民群众。鼓励汽车、家电、家居生产、销售、回收、拆解等各类企业和电商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开展联合让利促销活动,形成政策组合包。多途径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淘汰不安全、不健康、不节能的老旧产品,选购更加绿色、节能、健康、智能的中高端汽车、家电等产品。责任单位: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

(九)加大财政支持。统筹中央及自治区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促消费补贴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安排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按规定据实结算。各地(市)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障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正常开展。责任单位:财政厅、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

强化宣传监督。各地(市)、各有关部门要以系统、全面的内容,易看、易懂的形式,易获取、易传播的渠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等工作,拓宽知晓面,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统筹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促销宣传,营造“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良好氛围。各地(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细化措施,切实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合规引导,采取切实有效手段,确保“真金白银”的优惠直达消费者。加强风险防范,严防借机涨价、出现企业和个人违规套利、骗补、倒卖等行为。对通过弄虚作假骗补的,要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责任单位: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

本方案实施期限为自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国家已明确实施期限的除外)。后期按照相关规定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和延续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