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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废旧玻璃制品回收再利用的提案的答复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8-06

贡扎曲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区废旧玻璃制品回收再利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拿出项目资金建立废弃玻璃制品回收利用体系产业(第三方企业),补贴资金用于回收和运回内地厂家运费费用

国家针对西藏环境保护问题,建立了土壤、河流等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议属地政府商请职能部门,统筹利用好相关资金,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受经济下行压力、大规模减税降费、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困难和风险增多,财政减收增支矛盾更加突出,财力愈发紧张。除自治区党委、政府明确要求外,执行中民生政策一律不再提标扩面,严控出台增支新政策和新的项目支出。

二、青藏铁路承担国企义务、社会义务,把玻璃废弃制品拉回厂家。群众所说的“货运火车不要空车回内地,顺便可以把回收资源拉回去”

在我区各市(地)均建立了垃圾分类处理机制,对垃圾(包括玻璃)进行了有效处置,建议做好统筹规划。西藏作为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保障,不宜将环境污染源运回内地,以免媒体炒作。

  感谢您对我区废旧物品回收再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