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依规 自治区商务厅注销7家拍卖企业拍卖经营证书
近年来,我区拍卖行业稳步发展,市场监管初具成效,服务民生作用初显,已逐步成为我区商品流通的重要渠道。但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拍卖行业在新形势下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如整体发展水平不高,市场秩序亟待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促进拍卖行业适应新常态,依法加强拍卖行业管理,近期,自治区商务厅组织开展了全区拍卖企业2021年年审工作。全区共24家拍卖企业,参加年审16家,未参加整年审8家(其中1家属新批准企业,不参加年审)。年审结果显示有11家拍卖企业年审合格;5家拍卖企业存在一定的问题,限期三个月整改;7家企业批准证书过期,多年未开展业务、未参加年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及第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1、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7家拍卖企业未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自治区商务厅提出申请。
为规范拍卖行业管理,建立健全退出机制,自治区商务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及《拍卖管理办法》,在充分征询法律顾问、律师和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严格行政程序,启动公告注销程序,在报纸、网站刊登《行政许可拟注销公告》,在公示期内无异议后再次刊登《行政许可注销公告》,出具行政注销决定书,并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依法予以注销7家拍卖企业《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下一步,自治区商务厅将继续加强对拍卖行业的管理,强化监督,运用好“双随机、一公开”和年审制度,促进拍卖行业进一步规范发展;同时加强对拍卖企业的服务,落实助企纾困各项政策措施,为拍卖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促进拍卖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