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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商务厅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作者: 发布时间: 2018-07-13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未按期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运行处

责任人

奚卫

联系电话

0891-6822160

整改目标

全面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整改措施

措施2:自治区商务厅严格规范成品油经营秩序,成立加油气回收改造专项整改工作专班,开展全区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企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坚决打击油气回收治理不达标企业,该停业的停业,该注销的注销。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整改主要工作

(一)2018年1月22日,《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成立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藏商发运字〔2018〕7号)

(二)2018年3月2日,《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成立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专项整改工作专班的通知》(藏商发运字〔2018〕19号)

(三)2018年3月12日,《关于邀请派员指导检查商务领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函》(藏商函〔2018〕98号)

(四)2018年4月13日,《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督查的情况报告》(藏商发〔2018〕112号)

(六)2018年6月12日,《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我区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完成情况的报告》(藏商发〔2018〕217号)

(七)2018年6月27日,《关于对全区油气回收完成情况的通报》(藏商发运字〔2018〕69号)

(八)2018年1月25日,商务厅深入拉萨市相关企业检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商务简报〔2018〕6期)

(九)2018年1月28日,商务厅深入拉萨市相关企业检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环保整改信息第1期)

(十)2018年1月31日,自治区商务厅安排部署环境保护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商务简报〔2018〕13期)

(十一)2018年2月5日,昌都市商务局会同环保局对成品油零售企业和报废汽车拆解企业进行约谈(商务简报〔2018〕15期)

(十二)2018年2月12日,商务厅再次安排部署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环保整改信息第5期)

(十三)2018年2月26日,自治区商务厅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及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环保整改信息第6期)

(十四)2018年2月27日,加大加油站改造项目 加快推进环保整改工作((环保整改信息第7期)

(十五)2018年3月6日,全区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进展情况(商务简报〔2018〕36期)

(十六)2018年3月12日,商务厅与环保厅进行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座谈会(商务简报〔2018〕38期)

(十七)2018年4月17日,加强环保督查  着力服务企业(商务简报〔2018〕68期)

(十八)2018年5月8日,自治区商务厅与中石油西藏销售公司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进度情况开展座谈会(商务简报〔2018〕76期)

(十九)2018年5月15日,自治区商务厅督导中石油西藏销售公司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商务简报〔2018〕80期)

(二十)2018年7月6日,商务厅调研农牧区加油难及油气回收督查相关工作(商务简报〔2018〕142期)

二、整改工作成效

成立商务厅油气回收整改工作专班对全区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情况进行再次深入细致摸排,理清现状,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在保障全区成品油市场正常有序供应的基础上,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全区加油站油气回收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