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工作时间 常态化佩戴口罩的倡议书
全区各餐饮单位:
为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提高餐饮从业人员公共卫生意识,保障食品安全卫生和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推进我区餐饮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商务厅联合自治区烹饪餐饮饭店业协会制定了《关于规范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工作时间常态化 佩戴口罩的倡议书》(简称《倡议书》),要求全区餐饮行业做好以下工作: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 (指从事加工、制作、传菜、配送、 外卖等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 ,在工作期间必须佩戴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的口罩,佩戴口罩时应当遮住口鼻。
二、按照重点人员“必须戴”的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须规范佩戴清洁口罩,佩戴口罩超过4 小时后必须更换。当口罩出现脏污、损坏等情况时,也应当及时更换。
三、各餐饮服务单位要配备数量足够、符合国家 (行业) 标准的一次性口罩,并加强对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规范佩戴口罩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公共卫生意识。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管理责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悬挂本倡议书,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并接受社会公众、行业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西藏自治区烹饪餐饮饭店业协会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