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子商务 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掌握我区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分析把握电子商务发展动态和趋势,为政府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宏观经济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现就做好全区电子商务摸底调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循序渐进。先将工作开展起来,地区内重点企业必须纳入统计,有条件的地区应做到应统尽统。
(二)真实详尽。统计的数据应尽可能翔实、细致的反映企业经营情况。
(三)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有关协会、园区作用,统筹各单位数据资源,协调各种渠道获取数据,减少重复报送。
二、摸底内容
本次摸底工作,重点放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电子商务培训机构、快递物流企业等,请各地(市)商务局在组织有关单位填写报表时,根据企业实际运行情况,按照类别要求分别填写。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地(市)商务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电子商务摸底调查工作质量,坚决反对弄虚作假,严禁瞒报、漏报、虚报。
(二)请各单位在填写报表前,认真阅读附件七,避免因误解指标导致的数据错漏。如在开展电子商务经营过程中只有B2B(企业对企业)业务时,网络零售交易额应为0。
(三)请各地(市)商务局于3月18日前,组织所辖县(区)开展数据摸排统计工作,对本地电子商务行业进行广泛调研,及时从当地统计、市场监管、经信等部门获取相关单位名单,依托园区、协会积极推进。于3月26日前,完成汇总分析,并将加盖公章的报表报自治区商务厅电商处。
(主动公开,此件发至县区级商务部门)
附件:1.西藏自治区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信息表
2.西藏自治区电子商务应用企业信息表
3.西藏自治区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信息表
4.西藏自治区电子商务培训机构信息表
5.西藏自治区快递物流企业信息表
6.西藏自治区电子商务信息总表
7.填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