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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消费券发放平台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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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助力全区线上消费、餐饮消费回暖复苏,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西藏自治区商务厅拟于年内举办“第五届双品网购节暨第二届西藏好物节”、“悦夏日·悦西藏”和“双十一大促”暨第二届“藏品网上行”三项消费券发放活动,现将消费券有关发放、核销平台征集条件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第五届双品网购节暨第二届西藏好物节”和“双十一大促”暨第二届“藏品网上行”线上消费券发券平台

1.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全国统一线上消费服务结算功能的APP。

2.平台上西藏地区自营商户达到10家以上。

3.平台主营业务市场排名靠前。

4.平台具备支持17家以上银行卡结算功能,消费者参与活动不受上述持卡银行限制。

5.平台在西藏地区布局本地仓储,且SKU数量不低于20万,库存数量不低于60万。

6.平台需安排不低于3倍等额资源(流量位、抵用券等),配套开展消费券发放活动。

7.具备较强的消费者消费行为分析能力;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受理消费券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

8.申报主体应依法纳税,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在消费券发放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11.免费提供发券技术服务和平台使用。

12.能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平台可报名参加。

(二)“悦夏日·悦西藏”餐饮消费券发券平台 

1.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支持外卖及到店消费服务结算功能的餐饮服务公共平台。

2.平台上西藏地区营业商户达到5000家以上,餐饮门店数量达到3000家以上。

3.平台主营业务市场排名靠前。

4.平台具备支持3家以上银行卡结算功能,消费者参与活动不受上述持卡银行限制。

5.平台需安排不低于3倍资金,配套开展消费券发放活动。

6.具有西藏地区平台企业和政府消费券合作经验者优先。

7.具备较强的消费者消费行为分析能力;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受理消费券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

8.申报主体应依法纳税,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在消费券发放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11.免费提供发券技术服务和平台使用。

12.能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平台可报名参加。

二、申报材料

1.企业情况说明:2000字以内,主要围绕申报条件进行说明,可介绍2022年度承接政府消费券发放经验、与政府部门合作开展促消费活动情况等。  

2.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商户明细等);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可向西藏自治区商务厅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U盘)邮寄至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通信地址:拉萨市城关区金珠西路56号807室;电话:0891-6390497),申报时间截止为3月30日。

  (二)部门审核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对申报企业资料进行审核,根据消费券整体发放进度安排,择优确定参与企业。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杨占辉

联系电话:0891-6390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