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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助企惠民·乐购西藏”消费促进活动激发全区消费市场活力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6-24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稳经济大盘促进消费系列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全区各级商务部门从6月份开始,将陆续开展以“助企惠民·乐购西藏”为主题的系列消费促进活动,活动将一直持续到12月底。为确保活动取得成效,自治区财政安排7000万元补贴资金、各地(市)财政配套安排不低于1:1比例资金,用于开展以下七个方面的消费促进活动。

——发放餐饮零售消费券。对在藏或来藏人员在参与活动的餐饮零售商户消费满一定金额,发放餐饮零售消费券,支持餐饮零售行业恢复发展,助力餐饮零售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

——开展汽车下乡。对区内农村户籍农牧民群众购买新能源汽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不含二手车)发放汽车下乡补贴,推动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释放农牧区汽车消费潜力。同时,鼓励汽车销售企业联合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以及加油站、汽车装潢等相关行业企业,采取让利等多种方式扩大汽车销售。

——开展家电家具下乡。按照家电家具销售价格的15%,对区内农村户籍农牧民群众等人群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环保家具给予补贴,并设最高补贴金额。同时,对家电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按照旧家电回收价格的10%给予补贴,并设最低和最高补贴金额。推动农牧区家电家具换代更新,激发家电家具消费新活力。

——举办“藏品网上行”活动。支持区内商贸流通企业举办“藏品网上行”活动,即通过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等方式,销售我区名优特商品,对线上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商贸流通企业给予资金奖励,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

——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对品牌连锁企业在新建和老旧、偏远社区,商业资源欠发达地区及城乡结合部等商业网点较少的居民点,开设品牌连锁便利店(不含加盟店)超过一定数量,且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品牌连锁企业给予资金奖励,补齐便民消费短板,提升居民消费便利度和活跃度。

——加大限上企业培育力度。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近日自治区商务厅对2021年度71家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进行了奖励,累计兑付奖励资金568万元;明年,自治区商务厅将对2022年度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继续给予每家8万元的资金奖励。

——支持各地(市)、行业商协会、商贸流通企业举办餐饮零售促销活动。支持各地(市)举办物资交易会、产销对接会,支持餐饮零售等行业协会以及商贸流通企业、商业综合体、金融机构围绕餐饮、汽车、服装、家电、家具等行业举办展销会,对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的承办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将给予资金奖励,不断丰富促销活动。

下一步,自治区商务厅将加强对各地(市)消费促进活动的统筹指导,力争通过这一系列消费促进活动,达到激发全区消费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复苏回暖和稳定增长目的,为保持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贡献商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