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业务培训的通知
林芝市、昌都市、那曲市商务局:
2020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胜之年,按照商务工作会议要求,为保障2020年底前西藏自治区各示范县须全面完成建设,取得实效。我厅拟组织电商专家赴林芝、那曲、昌都市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业务培训,进行“上门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计划每市工作时间为一天,采取案例讲解、知识讲授、现场培训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为各级领导干部赋能,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认知能力和相关政策的把控能力,提高县域电商“软实力”。
二、时间安排
林芝市8月17日,昌都市8月19日,那曲市8月21日。
三、培训人员
李 伟 河北省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培训老师)
司 瑞 强 商务厅电商处主任科员(13989996531联络人)
段 可 佳 (培训助理)
尺来多吉 (培训助理)
四、培训内容
(一)农村电子商务行业发展背景分析
(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推进瓶颈分析
(三)农村电商成功模式分析
(四)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五)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运营
(六)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问卷调查
(七)农村电子商务工作业务讨论
五、对象范围:
(一)各地(市)商务局负责人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二)各县(区)分管副县长、商务局负责同志、示范县承办企业项目经理;
(三)建议邀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政府办、财政、扶贫、农业农村、发改、经信、邮政管理、移动电信等市中(直)相关部门同志及有意愿的电商企业、生产企业代表参加。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业务培训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内容实,各市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业务培训活动,合理安排日常工作,处理好业务培训活动和正常业务之间的关系,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全力做好配合。
(二)各市商务局负责按照《业务培训工作日程表》的时间安排协调并部署好会议场地,组织辖区内示范县有关人员按时参会,于8月13日前将《业务培训会参会人员回执表》报商务厅电子商务处(传真:08916821931,邮箱:xzdsc123@163.com)。
(三)参会人员往返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本次业务培训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约法十章”等相关规定,要坚持一切从简、从轻原则,不搞迎来送往,不从事与培训无关的活动,确保业务培训风清气正。
特此通知。
附件:1.业务培训会参会人员回执表
2.业务培训工作效果反馈表
3.西藏自治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调查问卷
西藏自治区商务厅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